kawa忍 wrote:
互相尊重就好討論不堅...(恕刪)
你大哥說的我同意。
原本我只是善意提醒錯誤,而筆誤也不是大過,不願認錯就當作沒看到也行。所有人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知識,即便是愛因斯坦恐怕也不見得知道如何發乾鮑魚。但偏又回文東拉西扯不肯認錯的態度我就非常不能苟同。
我就不知道為何認個錯,重新編輯原文為何這麼難?
tendays wrote:
我不會再就此問題與你討論,只針對你不願承認的錯誤,台灣不是如你所言是全世界唯一限制機車路權的國家。其他你愛如何主張機車在台灣應有甚麼路權,只要不悖離事實,都是你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