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919 wrote:每次出遊還蠻常見到的...(恕刪) 那為什麼不去檢舉呢 可恨人必有可恨之處難道隨意刷卡的四輪不貼 白牌的蛇行不貼終究還是那句話 一切的問題都歸咎於人人就會牽涉到到德的問題 道德可以規範自身的行為再不然就是比誰的拳頭大了 這時候就看自己的智慧有多高尚了
全台灣這麼多摩托車又有幾台是150CC至250CC?90CC至250CC以內也是所謂的白牌又該怎麼介定況且重點..黃紅牌開不開放連譜都沒有還講到白牌真理之手 wrote:要不要看一下當初加入...(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再來國道當初開放 是政府承諾了 然後一句民意不支持 就當作都沒發生過 都依法公佈實行了,哪裡沒發生過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那我問你有沒有公告過?有啊一、公路總局轄管14條快速公路維持除台7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漢寶草屯線)八卦山 隧道及其前後區段外,其餘路段及台63線(中投公路)均開放行駛。二、高速公路局轄管快速公路維持僅開放國道3甲(台北連絡道)行駛,國道8號(臺南支線)不開放行駛。三、各縣市快速道路(一)臺北市10條、新北市3條快速道路均配合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二)高雄市大中路高架道路僅開放部分路段。法也立了,公告也出來了,不然還要怎樣?自己多看看92條好嗎?從來就沒保證一定要開放哪條國道給重機要不然你找給我看
ponjiayulady wrote:都依法公佈實行了,哪...(恕刪) 1979年(民國六十八年),排氣量達150立方公分以上機車禁止在臺灣領照行駛,不禁止外銷,而次年也禁止內銷製造以及進口之。[3]因應臺灣地區自2002年(民國九十一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6個月之後即7月1日起,已重新開放汽缸總排氣量逾150立方公分以上之重型機車進口、領照,而入會時曾附帶承諾「150立方公分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4]上文擷取置WIKI法條過了不開放基本承諾也沒達到騎乘限制 依舊存在150~250CC的車輛還是被限制 禁行機車 兩段式 不得行駛高架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你上餐廳 辦一桌 5菜1湯 1水果 1甜點老闆只給你上5菜一湯一甜點 水果沒上跟你說菜已出完 這樣也算辦好嗎
真理之手 wrote:因應臺灣地區自2002年(民國九十一年)1月1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6個月之後即7月1日起,已重新開放汽缸總排氣量逾150立方公分以上之重型機車進口、領照,而入會時曾附帶承諾「150立方公分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4] 問題是這是我們的法律嗎?沒收錄進法律的東西一點效力都沒有除非你能在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中找到這些文字
真理之手 wrote:150~250CC的車輛還是被限制 禁行機車 兩段式 不得行駛高架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你上餐廳 辦一桌 5菜1湯 1水果 1甜點老闆只給你上5菜一湯一甜點 水果沒上 老闆是承諾你視情況上菜從來沒說過一定有五菜一湯要不然哪五菜?國三 國四 國五 國六 國八??法在哪?
Hunter326 wrote:車多就把自己當機車...(恕刪) 老是有這樣的奇怪論點車多的時候你絕對不會想要把重機當成汽車跟你一起擠一台兩台可能心理幹交如果交通高峰時間路上有10~20台重機跟汽車一樣一字排開等紅綠燈可能記者又會說 "重機車隊占據整條路面造成交通擁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