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重機上高速公路很危險的,勇敢的留個言吧!!

geoclaim wrote:
台北市的汽車駕駛人...(恕刪)


廠廠~這種話比較好笑,讓台灣用路人乖乖依照紅燈停、綠燈行、不越線、禮讓行人
都辦不到了

你怎麼會有台灣用路人跟上世界水準的錯覺呢?

你怎會有大家互相尊重這種錯覺呢?
依我看以後125CC以上繳的稅金只要願意繳1200CC的錢都可以上國道
看不出125CC普通重機跟重機差在哪裡~外型都是2輪都要戴安全帽外觀大小看廠商爽度125CC也可以做很大台
~速度一樣可以破百(我知道重機可以破200~300但高速公路最高就是限速110)只為了一個稅金停車格要停汽車停車格(明明體積就是摩托車大小~(我很想問可以在3個人4個人嗎?)還可以上快速道路~那就應該125CC也可以(反正台灣夠亂的)
現在還想上國道~又沒人強迫你買重機~該抗議的是稅金吧!在法律沒改前就是以CC數繳稅~而你實際購買的商品叫重型(機車)而不是重型(汽車)~這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有這麼難懂~~~常常愛跟國外比~~~那跟北韓比好了~~我們是不是幸福多了

tn1132001 wrote:
既然法都過了,那就上吧,在這打嘴砲也無用.又改變不了什麼.

還不如去提案連署修法 改掉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霸王條款.

並爭取 無肇責 免追就 "過失傷害" 和 "過失致死" 這種刑事責任.

還有那個 道義責任 .....真是無言. 要是一個經濟狀況不太好的....(略,再寫就汙辱大家的智慧了)
.(恕刪)


是的!

所以這是交通部的責任,若是未更正就開放,就是故意讓國道駕駛人陷於不必要的危機及法律糾紛!

必須要交通部負責,以瀆職彈劾!

真理之手 wrote:
打贏官司 就不用賠阿

道義 也沒人說要一定要付

這樣就叫亂?

放棄自己的權利

然後怪別人亂告我也沒辦法..(恕刪)


現在不叫恐龍法官?

哈哈哈,道義沒一定要付?

這種話也敢講?

本人是有條件支持重機上國道
但一直看到鬼打牆的回應
支持鴨肉條例跟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條例
對重機車主們要你們支持很難嗎
還有人回說看的到就能閃過
時速100能閃到那去??
別把4輪當免錢的行動保險理賠公司
想爭取上國道是你們重機
不是白牌,腳踏車,別扯到其他車種
今天想上國道是白牌的話
大家反對對象就是白牌
還扯其他4輪之上車輛
目前4輪以上車輛就是合法上國道


Youshouldreborn wrote:
現在不叫恐龍法官?哈...(恕刪)

請找條法律說人民必須負道義責任?

高雄勝仔 wrote:

2017-07-06 23:09  #377


自己不保持距離就怪別人拿你們當提款機

只能說怪你自己死好
真理之手 wrote:
自己不保持距離就怪...(恕刪)


就你這樣的回文
是很難支持重機上國道

本人強烈反對重機上國道

你根本只顧自己爽
時速100就算跟前車保持距離
重機因其他事故
滑進我前方10公尺
能閃那邊去
你的言論讓我感受重機車主的無知
這樣還想上國道,洗洗睏
高雄勝仔 wrote:
就你這樣的回文是很難...(恕刪)

動不動就會撞上前車 不是沒保持安全距離就是在滑手機阿

怕撞機車

那改天換你撞大車車尾 你死前車沒死 你也要拿前車當提款機嘛
真理之手 wrote:
請找條法律說人民必須負道義責任?.(恕刪)


不用與您們這些只會亂的談道理。

只是呼籲鄉民,若是交通部未盡職責,藐視先進國家法規與長年數據,以及國內交通亂象,落後的事故鑑定方式,執意偏袒少數人,增加駕駛人危險及法律訴訟,以及整體社會成本,就應集體要求彈劾交通部長下台!

只有找故意製造亂象的官員算帳,才有用!

您們,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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