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000 wrote:
哪邊是多數民意? ...(恕刪)
你這樣的發言算是還在狀況外哦
大型重機上國道不是多數民意公投決定的,而是立法院在4年前就已經三讀通過的法案
大家要聯署不是因為多數民意反對
(事實上就算你嘴巴說反對,也是沒用的,因為它是有法令的;就像有很多台灣人歧視討厭大陸人,也不能阻止大陸新娘依法取得台灣身份證的權利)
這個聯署是要求交通部門「依法執行」試辦立法院所通過的試辦大型重機上國道的法令
簡單的比喻:如果有個法案事關你的權利,立法院也通過法案,而執行單位卻怠惰不執行,你會怎麼想?
只要是人的權利,不能因為群體的大小,而罔顧該有的權利
既是印在台灣律法上的法令,就該執行,執行單位不該有選擇性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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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114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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