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1212 wrote:
因為自己也有重車執照...(恕刪)
無法再認同你更多
那時候在德國
看到2個警察再處理事情
拍照拍半天
看起來似乎是車禍
但是卻只有一個駕駛人在跟警察說話
上前問了之後才知道
原來是a駕駛要從停車格出來時
a車的車屁股不小心碰到b車
所以a駕駛就聯絡警察跟保險公司
那時候他們正在等b駕駛來現場
可是我們左看右看
b車跟a車都沒有傷痕...
如果這在台灣應該會直接走掉吧
警察也懶得理
另外他們高速公路最內側
除非塞車
不然都是保持暢通
給高速行駛的車行駛
他們在高速公路上只要看到後方車子比較快
就會馬上往外切
把路讓出來
等車過了在切回原本的線道
在台灣....

龜速車佔用內側車道...
你按喇叭
對方可能把車窗降下來給你根中指...
這只能說是國情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