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更新)我父親出車禍受傷,是否有遇過酒駕賠償的前輩可以告知相關經驗給我,謝謝。

驗傷單及汽機車估價單都先準備好
也請警察開出三聯單

接下來才跟對方談賠賞部份,及精神賠賞費用
談不攏就提告

對方很窮也可以關說
去跟對方說:「酒駕起訴你的,不是我,是檢察官。你找檢察官吧,我們沒辦法作主。」
剩下,記得保留收據,不要私下和解。
到調解委員那裏,你會發現你不用說太多也會有人幫你喬賠償金。
私下和解,我認為你可能會後悔補償金不夠復健。

和解時候,你就不要老實的照著收據說話。
在調解委員面前,你只要加上工作損失、復健、補償金、財損,提出你的補償金額,委員會打折扣的。
最後,你要不要同意就看你自己。

酒駕確定,大概對方跟你是9:1或是全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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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是一項〔契約行為〕,因此,凡是〔民事糾紛〕,皆可進行和解。但是,您或許會問,「刑事案件可以進行和解嗎?」在先前的課程中,已經告訴各位了,刑事案件區分為「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而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非告訴乃論之罪,基本上無撤回之規定,即便是告訴權人有撤回之聲請,司法機關也不受撤回聲請之拘束,仍然可以〔依職權〕續行訴追。

刑事案件可以進行和解嗎?
看到酒駕
就不用管他這樣多了

沒錢?
沒錢幹嘛去喝酒
沒錢還有車可以開

對方沒強制險,樓主還是可以申請理賠,
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條 
(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要件)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
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你可選擇任何一家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產險公司提出特別補償基金的申請,
最快的方式就是直接至自己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產險公司提出申請.
需準備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行駕照影本、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印章、醫療收據、診斷證明書.
jw91027 wrote:
7/17對方另外再找一位更會講話的,告知請勿提告,會加上一筆傷害罪,在人生上會有汙點。

奇怪耶,酒駕肇事本來就是污點啊,怕有污點就別酒駕啊
況且這語氣怎麼好像在威脅被害者一樣?到底是來求饒的還是來火上加油的?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jw91027 wrote:
希望我方請勿提告,並告知是窮人家,沒錢賠(恕刪)


首先祝福PO大大的父親早日康復

小弟個人看法.一定要告到底

讓這種喜愛酒駕的人有警惕
別一時心軟原諒了他的酒駕行為

這一次他酒駕撞傷您的父親
下一次他可能酒駕撞死別人



跟妳說好了 妳別想她會有什麼逞罰 我朋友被撞死 也是騎跟妳爸同一款車 沒和解 上高等法院也裁判了 六個月 ....一條命就六個月 還可以易科罰金 你完全討不到好處 唯一要她好看的就是要她賠 賠到脫褲子 她就知道不該喝酒了 妳想她要關 很難拉 真的很難 所以才建議馬上做假扣押動作 將來民事 打贏才有錢拿 不然 妳什麼也沒有 但跟妳說 妳現在弄也可能來不及了 早就把名下所有東西過戶光
酒駕肇事已經警方會處理,另外直接提告民事的部份,申請假扣押,看你說了你爸爸的狀況要復原是一條很長的路,醫藥費+不能上班的月薪+精神撫慰金+看病的車資.....有很多費用應該都是要由對方出。

不管開車騎車保險一點都不能省,我開車一定最少保到強制險+丙式車碰車+第三責任險(財損+雙方乘客傷害),因為好像強制險只賠駕駛沒有賠乘客(萬一出車禍有乘客),機車就最少保到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財損+雙方乘客傷害),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技術在好偶爾不小心也會遇到來撞你的,我五月時開車在我家巷口與機車輕微擦撞,我是閃紅燈路口對方閃黃燈,所以判定是我的錯,對方機車只有前方稍為破裂(維修費用2500),人跪倒在地膝蓋輕微挫傷+瘀血(看醫生費用3500),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待對方完全復原後約到保險公司談和解,機車維修費+醫院費用+4天工資(週六請假看病)+精神撫慰金保險公司賠對方20000,所以保險一定要保千萬不能只保強制險阿!
一定要告他,讓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不然一定還有下一個受害者

魯拉拉拉 wrote: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恕刪)

在這種情形真的是把證據備齊全, 不要一時心軟讓自己再次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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