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幻寶寶 wrote:
小弟昨日從關渡橋下來...(恕刪)


我比較佩服全副武裝的騎士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台灣到底有多少人知道

事實上在法規的定義上白牌機車也是要『跟著排隊』的???

為啥白牌機車不用排隊快快鑽過沒人有意見

紅黃牌機車鑽過去就是『不守法』???

跟著不知所云的排隊就是『守法的好榜樣』?!

白牌機車可以給點方便(其實根本是隨便)也沒人有意見

紅黃牌機車就是不行

只因為你可以走比較多不一樣的地方

只因為你是排氣量比較大的機車(兩個輪子的汽車?)

我都快搞不清楚了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黃牌路權的開放,不是因為騎重機的人守法才開放,而是本來依法就該開放;如同黑人人權一樣,不是因為黑人乖表現好,他們才有人權,而是依法他們本來就有人權.

我覺得守法的騎士值得敬佩,但不需要特別提出來引人注意,他只是做他覺得對的事,也不用說他傻.守法本來就應該,不要因為大部分的人對重機有偏見而特別拿出來表揚一下,這樣對反對重機的人也不會有什麼教化作用;特別凸顯這點只會淪於這些人嘴砲.


Savage King wrote:
如果不是這些傻子在默...(恕刪)
恩 我是開小黃的 重機違規不守規矩亂鑽亂切的就不說了,因為我知道會有人說計程車更沒水準,讚同版主說的這幾天開始覺得守規矩照步來的重機變多了塞車也不亂切,有時真想開窗戶跟他們比個讚!

重機跟汽車確實有很大不同,其相關法規不可以一句{比照自小客車}來結案,正因如此愚蠢、怕事、不負責任的立委與法條,才搞得不管是停車還是行駛延生一堆亂象。

如果大家都同意政府所制定的法條是錯誤的.....那明知這樣做是錯的還照做,有甚麼好比讚的??
小老婆論壇,S79050 wrote:
讓人搖頭的是 有不少車友 似乎還以遵守這種鳥規定"為傲"
像是目前01就有一篇文章叫"佩服一為重機騎士"
文中提到"我從關渡橋下來到紅樹林大概半小時有,這位重機騎士不畏炎熱太陽還是一直跟著汽車一路塞過去"
說實在的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好讚賞的 我只覺得這人很傻
第一:你讓立法者覺得他們立的法是對的
第二:說真的 重機要這麼騎 真的建議去買車好了 機車的優勢不去使用 不如買車 還有冷氣吹...


那句{你讓立法者覺得他們立的法是對的}是很令人毛骨悚然的.....
畢盡公民有不服從惡法或暴政的義務。


守法不一定是對的,畢盡法律常有瑕疵,常跟道德分道揚鑣。

有空的朋友請先google一下{市民不服從}這個觀念,為何它是所有民主國家很核心的價值。

有一天,梭羅去跟鞋匠拿修好的鞋子,路上警察以他拒繳人頭稅為罪名,將他逮捕入獄。但有人代繳了稅金(據說是他的姑媽),所以他很快獲釋。1849年他發表著名的演說〈公民不服從〉,告訴鄉親,其實不應該傻傻地效忠政府,因為公民有不服從惡法或暴政的義務。

  梭羅的影響無遠弗屆,公民不服從的精神讓同一個時代的托爾斯泰深深感動。往後更是啟發了甘地、馬丁路德.金恩,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更別忘了,21世紀還有茉莉花革命與佔領華爾街運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62295
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PUBS/BasicReadings/19.htm
通常會這樣的是騎哈雷的比較多

有改管的哈雷是很令人氣憤的 ~ 太吵了
乖乖排隊的哈雷是很令人佩服的 ~ 很少人做得到吧
不管是不是因為車體較大不容易鑽車縫,還是真的...

像這樣的騎士,我們都應該給於掌聲
這麼貼文是覺得大家都是想被老師稱讚的好寶寶?

這麼熱還跟著排隊堵著,那不如開車吹冷氣慢慢耐心塞還舒服

這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所佔用的左右空間,若是遇到旁邊車道汽車吃進來
把他擠到旁邊,只要遇到一次

下次他可能就會明白堅持走在快車道"塞在汽車陣裡"
那是給自己製造危機

個人不在兩車之間穿梭,即使紅燈,何必擠??彆扭!!

個人覺得法規還是有些盲點
大塞時
彈性些~,跟著腳踏車,慢慢往前
也別讓汽車覺得,
"已經大塞車了,你兩輪還來湊熱鬧,卡了那麼大個位置!"


除非到汽車已經習慣了和大重型機車分享車道
這危險駕駛行為才會降低吧
孫文也是試了很多次..


在目前實際路況,除非已經陷在裡面,出不來
個人不建議大重型機車擠在塞車的汽車陣之中

因為你不知道誰會是地雷..

集滿10枚"讚"
可以在塞車中,被 B 一次

imc wrote:
還好吧~~我騎150...(恕刪)

我也是150 也是這樣騎
除非叭我或者
車流量大(上下班時間)才會低速鑽一下(例如紅燈那種時速不到20 30的)
右側根本是戰場(公車、計程車、小客車、機車多刺激阿)


突然有一個想法

找一堆紅牌的來車聚


每一個人都守法


乖乖的排一排 看看會不會上新聞
在這裏就可看到一堆聰明的台灣人~~

乖乖排隊的都是傻瓜,就會插隊的最聰明~~

難怪路上永遠會有那種硬要從車隊中硬插的人

話說上周四晚上6:40左右,在新莊中正路,也有一輛黃牌速可達,跟在我車後。

原本以為他從旁邊鑽走,結果他卻一路跟在我車後,直到到達原燒再過去點的路口,

等我左轉後,他在繼續直行,完全不隨便變換車道,也不鑽。

當他經過我車旁的時候,真想搖下車窗跟他比個大姆指

在我眼裏,他是少數有資格爭取重車路權的人。


那些在為自已違規找藉口的人,麻煩請先去推動修法,合理跟合法,永遠是兩回事。

台灣的機車騎士人□有多少? 全部加起來,推動不了一個法案的修改?

為什麼不改? 自已想想吧!

一條一米寬的車縫,機車鑽過,ok! 可是80cm 70cm呢?

聰明的台灣人照鑽啦! 慢車道鑽不過,換鑽車道與車道間啦!再鑽不過,上人行道啊!

敲到汽車後照鏡? 那又怎樣,你又不會掉漆,也拍不到我車牌,

我鑽走你更抓不到我,不然去報警啊!

把合理當合法,方便當隨便,一直都是我們需要改進的,當然也包括我!

當然,四輪駕駛的水準也是要跟著提升的,不然遇到那種逼守規矩重車的,或按喇叭的,

也是會很無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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