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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gtsuen wrote:國宅停車位的狀況比較特殊, 不屬於私人所
朋友,
這邊有個網址你連上看看,看是否能找出方法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job_id=178753&article_category_id=1954&article_id=102091
另外建議你要不要試著一戶一戶拜訪和拜託(帶伴手禮)請住戶支持你,然後在下一次區分所有權開會時,你在臨時動議提出重機車位停車問題,讓大家投票表決。
我也住國宅,朋友也住國宅,我們重機都可停在汽車格剩餘空間或不影響動線的車格周邊空間,但主委有要求我簽切結書,因為我們社區機車也是停在中庭,但因中庭機車位有限狀況下,且有的住戶新機車不想被擠壞因素下,管委會開放可停汽車格剩餘空間。
我的了解是,就算你不住國宅,只要管委會決議除汽車外,其他車輛不可下地下室的規定你還是必須遵守。我只能說你們社區委員太機車了。
或是你去拜訪其他委員了解主因找出圓滿解決方式,畢竟中國人見面三分情,客氣和氣的去談去拜託會比帶脾氣去爭來的好。

祝福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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