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我有過幾次紅燈停在...(恕刪) 真的,我也好幾次是併停在汽車旁,這下子後面的機車騎士全部不用過了,平面道路併停不違規,真有事的話我也只能說台灣法規就是這樣,不滿意就去抗議~我會支持你的!
雖然沒重機,不過個人支持重機可以進入機車停等區!我只渡爛遮車牌的跟從最內線直切去路肩閃照相機的...然後請問一下,這邊討論的是"輪胎"沒進去還是"體積"??看照片,後照鏡,手把,騎士的腳都進去了欸...輪胎也壓黃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