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dy wrote:大家對高速公路有路肩的設計,它的目的是什麼 ?此設計的目的, 不外乎:1. 故障車臨停 (完全合情合理)2. 駕駛尿急...用(這個可以的吧 !!)3. 停路肩穿雨衣(也是可以的吧 !!)...(恕刪) 第2條確定違法,是會罰錢的喔....
545433 wrote:當時三讀通過的本來就是5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黃牌上快速道路...(恕刪) 法令通過但至今不實施,我想是準備讓黃牌車也能上國道吧,否則必定產生「紅牌能,為何黃牌不能?」的疑問,原來在吵的問題還是沒解決~只是政府這種行政政效率,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orea2007 wrote:他說的是事實啊,前方突然障礙物,兩側都只剩不到兩公尺的空間。緊急煞車也不能避免撞上。機車可以選擇往其中一側閃避,但這時候汽車就只能繼續煞車,然後看車子夠不夠硬。也就是說,機車在事故時會有比較大的傷害,但在主動防護上比較好,可以有比較多的閃避選擇,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四輪汽車的煞停距離其實比較短(四顆輪子的制動+摩擦力)兩輪緊急煞車可是很差的,還有可能蓋棉被前幾天不是有swift從叉路衝出結果第一台altis煞住沒事可是後面重機就煞不住了太多案例了兩輪遇到緊急狀況表現更差不是撞上就是摔車再撞,蓋棉被的也不少
汽車煞的住好意思拿出來說...本來就應該煞住的好嗎...還拿出來炫耀?重機煞不住罪該萬死?第一台車的預警時間一定比第二台還多一些,所以第二台不論哪一個車種,視角看不到的情況,都可能因反應時間不足而煞不住,但主因會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跟速限行駛。你不知道重機考試有考煞車??
Mianhuayubaby wrote:四輪汽車的煞停距離其實比較短(四顆輪子的制動+摩擦力)兩輪緊急煞車可是很差的,還有可能蓋棉被前幾天不是有swift從叉路衝出結果第一台altis煞住沒事可是後面重機就煞不住了太多案例了兩輪遇到緊急狀況表現更差不是撞上就是摔車再撞,蓋棉被的也不少...(恕刪) 你這個說法根本是無視物理基本法則汽車一台多重 機車一台才多重重量越重 慣性越大 越難停住 這是不變的定律照你這說法 那十幾個輪胎的連結車 豈不是更好煞停 因為輪子多阿
拜託那個以一定發生事故為出發點的論點可不可以停止??說什麼剎車距離還有碰撞上誰吃虧這些東西。在好的安全配備比不上一顆清醒的腦袋,都還搞不清楚狀況嗎??守規矩保持安全距離,不要隨意急切車道,行前車況檢察這些基本動作處理好就沒這麼多問題。偏偏很多四輪駕駛這些做不好,不檢討自己然後在來說兩輪上國道危險,在兩輪還沒上國道時,國道早就被這些四輪搞的亂糟糟卻還不知檢討。前文我說過了,大多有重車的騎士都有四輪代步,更懂得相互之道,更了解需要安全的駕駛留心周遭,反觀一昧反對的人,一堆駕駛人疏失不去好好檢討,大頭症之嚴重,好好檢討自己駕駛習慣不對的地方,有這麼困難嗎。
Ryunosuke wrote:拜託那個以一定發生事...(恕刪) 因為大多數回那種文章的人...都是沒有重機的只會以自己的觀念去看待這件事在01上面這種引起爭論的文看看就好,別太認真了所以多看看些開箱、分享文之類的比較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