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重機上高速公路很危險的,勇敢的留個言吧!!

梨子爹 wrote:
平面道路在墾丁往南...(恕刪)

怎麼這麼剛好?
我2011年騎重機環島,出南迴走台9往北,
晚上9點多要不是跟著超我車的一票汽車屁股走,
否則下雨還沒路燈烏漆嘛黑的,我只能慢慢騎;
不過效率很好,因為我一路都要衝90-100才有辦法跟著他們,
他們知道進市區前都有相機,我前面那台車(看尾燈應該是toyota corona)還會打雙黃燈提醒後面,
很快就到台東市了,到現在我還很感謝他們。

StephenTS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不用怎麼討論,因為法案怎麼樣都不會過,大家請放心!!
不過重機朋友也別生氣,反正法律過不過你們還不都騎上國道了,所以你們也不在乎是否合法~

這個爛議題就跟屁一樣,放過臭一下而已...接著也沒人在乎!
...(恕刪)


是的。

有時候發聲,是讓決策者瞭解,不是會吵的是民意,因為現在的公務體系(不分黨派),腦殘的佔大多數,思維是隨的吵鬧的屁孩走。

目標是要放對,不是投機的騎士,是要防止的公務體系。

如同,若是立法、執法有到位,今天用路人也不會如此擔心受怕,行車記錄器成為標配,人人自危,就是不但事故多,人民還要自己保留證據,證明清白。

光是這些,就已經將台灣的司法、執法重重打臉。更別談,還逼人民無償義務檢舉,幫忙執法的無能。

這些都是既成事實,同時,國外有太多重機規範及配套,以及傷亡報告統計。

若是政府依然無視,無論已經造成的交通問題及全體成本,未經詳細規範與修法,將現有的亂象,延續到國道,就是故意失職。

最後再重申一次,目標要放對,這是公單位的職責,若是未盡職責,重複錯誤,要算帳的是公單位。

這是個人的主旨,其他回應,只是指出理由是多麼的荒謬與無知,在此之下,若是主管單位依然失職,就是合理的討伐。

個人部分就停止了。
扯距離長短?那跟危不危險有啥關係?

你知道國三甲曾是肇事率最高的國道嗎?

http://news.pts.org.tw/article/218302?NEENO=218302

照您的論點所以越長的國道越危險~政府蓋那麼長是想害人?

至於過失致死為什麼要取消?顧名思意過失致死就是你有過失啊~

沒過失完全不用怕啊~至於道義部份我取消我贊成啊...我贊成只要完全"無過失"...就不用負啥道義責任~無過失就無責任啊~

還有一堆人反對的理由是怕壓到前面事故的重機騎士這點很怪...

1.國三甲開放快十年有了...沒人壓到過...(2012年還是肇事率最高國道喔)

2.除了重機騎士...國道上也有機會人是從汽車中被拋出的...為啥他們不反對汽車上國道?
***用一樣的邏輯來看,反對的那些人應該在過失致死和啥道義責任還沒取消前,也反對汽車上國道對吧??***
***用一樣的邏輯來看,反對的那些人應該在過失致死和啥道義責任還沒取消前,也反對汽車上國道對吧??***
***用一樣的邏輯來看,反對的那些人應該在過失致死和啥道義責任還沒取消前,也反對汽車上國道對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12/37647877/

但...有嗎?

當然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但希望可以是理性...有證據有數據有道理...甚至標準立場至少要一致吧~

為反而反的太明顯~只是想戰而已不是嗎?

最後~駕駛人素質太低的~我也反對他上國道...但是是"人"...不是某種交通工具...

素質不好的人~無論用啥交通工具都不該上國道...這才是正確的做法~不是嗎?

有人說重機騎士素質不好所以重機不能上...那同一個人去開車素質就變好了就可以上了?又是一個兩套標準立場不一不是嗎?

很多很簡單的邏輯問題用腦袋想一下就知道了嘛

LIKE-SEIKO wrote:
國三甲 才5.6公...(恕刪)
waterdog wrote:
提醒重機上國道危險,...(恕刪)


害更多騎士死於一般道路是積功德…
還蠻好笑的,
應該是下地獄才對唷…
當然也是害更多駕駛要吃過失致死,

10年前上快速道路時反重機陣營也跟你說的一樣,

tansywen wrote:
你知道現在國道平均每個禮拜都要死一個或以上的駕駛、乘客嘛?
你都不在意了,怎麼會在意10年來重機唯一這麼一件?


他是開放前的誤闖加上視線不良發生的死亡車禍

以後沒有誤闖,但會不會有視線不良?

另外,建議您可以看看我之前的回文

連結

不要像某個人,看到表格跟數字就HIGH了

要了解究竟表格的真義

tansywen wrote:
怎麼這麼剛好?
我2011年騎重機環島,出南迴走台9往北,
晚上9點多要不是跟著超我車的一票汽車屁股走,
否則下雨還沒路燈烏漆嘛黑的,我只能慢慢騎;
不過效率很好,因為我一路都要衝90-100才有辦法跟著他們,
他們知道進市區前都有相機,我前面那台車(看尾燈應該是toyota corona)還會打雙黃燈提醒後面,
很快就到台東市了,到現在我還很感謝他們。


晚上九點多耶...

我通常只有白天才會出現

因為那邊晚上六七點就幾乎天都黑了,也只有少部分路段才有燈

那麼晚了通常是都在民宿,所以不會出現在外面

白天遇到的重機真的是超速沒有在客氣的

在東部的小鬧區都會有速限五十公里的照相

另外針對流動照相的部分,如果你看到對向車道跟你打閃燈

是在提醒你,你前往的方向前方有警察在抓超速

請務必降速以免受罰
helice wrote:
我覺得 已經很多這種...(恕刪)



因為除了靠北,就沒法好好討論。。
除了酸,就是靠北。。
吐,等你上國道,保證你吐的是血。



我勇敢的回文...
重機要上國道應該是遙遙無期想都別想的事情。
因為...
「林老師卡賀咧!」
按照這家白目報社的這位白目記者所說的(或是白目排版印刷的)要哪台重機才有資格上國道去「呸掐」咧?

gungunM wrote:
害更多騎士死於一般道路是積功德…
還蠻好笑的,
應該是下地獄才對唷…
當然也是害更多駕駛要吃過失致死,

10年前上快速道路時反重機陣營也跟你說的一樣




這張圖上面有個註解

肇事責任以大型重機為第一當事人統計

通常除了自撞自摔致死以外

大型重機要成為第一當事人很難

因為通常不是重殘就是死亡

然後原因有可能是跟其他車子發生擦撞或是處在大型車的死角而造成車禍死亡

這個都不會記在這張表格

也就是實際重機騎士車禍死亡人數比這個多,只是被記到其他車型的A1事故

而其他車子或大型車輛除非有辦法舉證自己零肇事責任

就算今天是重機超速或是超車不當或變換車道不當去擦撞到汽車或大型車輛(如遊覽車、砂石車)之類的或是去到大型車的死角

也一樣不會算進去這張表格

而會算進其他如小型車或大型車的A1事故

所以...

重機上高速公路...嗯嗯...

104年,就2015年某少東那件

7月2日清晨近4時,駕駛有「重機界的保時捷」之稱、價值90萬元的DUCATI(杜卡迪) Monster 1100S大型重機,疑因視線不良,誤騎上北二高,在土城段往南處高速追撞大貨車尾,摔車滑行40公尺,頭顱破裂死亡,遭撞擊的施姓大貨車司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將施姓司機不起訴。

庭訊時,施男喊冤表示,事發時感覺車後傳來「咚」的聲音,他以為是輪胎爆胎,開了200公尺後停在路肩檢查,發現車體沒任何損傷,也沒有看到少東倒地,就繼續開車送貨到台南,且國道不應該出現機車。

警方現場勘察報告指出,車體未發現明顯撞擊痕跡,僅在車體後側發現些微血跡,但血跡並非明顯,加上當天色昏暗,貨車駕駛下車檢查未發現事故,才駕車離開,難認其有肇逃之嫌,加上少東父親今年10月表示不願對駕駛提告過失致死,檢方因此予施姓司機不起訴處分。


這件是因為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將施姓司機不起訴,

但施姓司機跑法院的損失及大貨車變成事故車的損失與司機的心理傷害

要怎麼討呢?

如果司機遇到的給他判有罪,那不就很冤枉?
有這些疑問的人,請他自己去先進國開或騎一次,所有疑問都可以得到解答!
因為這根本是常識問題,在國外拿這些理由要不准機車行駛會被笑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