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行機車之路權影片拍攝(請勿討論駕駛行為-請見本文末)


wenigma wrote:
克制力不夠的人還太多...
真的~~~~二輪目前別騎進最裏面,很危險的

喝洒的4輪會把你們當透明的~~~~

一撞~~~咻~~~~~你們就飛走了~~~~

肉又包鐵,後車又補過去~~嘖嘖,很難想像

對不起,事故看多了,想像力也~~~

如果開放了,我也不敢在台灣把二輪騎進內線~~~(恕刪)

所以你的問題是汽車駕駛酒駕還是廢除禁行機車?

Joshua~Mak wrote:
以台灣人交通路況跟用路人公德心來講

開放禁行機車道一定死一堆人

...(恕刪)

當初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也是一大票人這麼說,
然後咧?
當初實施禁行機車可不是因為內側車道死一大票人才實施的,
現在你用這個理由很顯然牛頭對不上馬嘴,換別的吧。

chadyang wrote:
個人覺得....不要廢
自己本身也是每天騎機車上下班
也常常被逼騎到內車道
但是我還是覺得不要廢
廢了只會讓整條馬路機車鑽來鑽去的情況更嚴重
尤其又大多數機車騎士在變換車道後照鏡連看都不看的....

與其本末倒置廢禁行機車內車道
不如好好改善台灣人的交通環境和駕駛人的習慣
個人覺得要嚴格取締
紅線臨停(老是看到四輪的雙黃燈一閃就無敵了,停在那邊也不管後面塞的跟什麼一樣...)
紅線禁止上下車
併排停車
順便看能不能
限制計程車路邊攬客路段
限制公車停靠站路段不能變換車道(老是看到公車不想排隊好好停靠,內車道的公車想直接切進去又沒空間進去塞住後方.....載完客的大角度直接切出來又讓後方整條馬路煞車..........路是他們家的吧..)
公車停靠站路段禁止臨停上下車(老是看到公車為了閃這些車直接切出來或直接佔用兩車道讓乘客上下車...)
等等..
這樣外車道應該比較可以暢通無阻了吧...

...(恕刪)

你後面這一大串解決外車道亂象我光看就累了,
直接做一件廢除內線禁行機車不就好了?

bulahe wrote:
有些無聊人士就是嫌台...(恕刪)

哪天真的廢除禁行機車(根據官員豬頭的狀況,很難!)
當大家都走內側車道,能更快速的利用快速道路來往各地,
能直接左轉免待轉省油省時,
你還是可以一個人騎外側車道,還是可以自己兩段轉,
還是可以騎紅綠燈超多的平面道路,
還是可以再外側禮讓靠邊的計程車與公車,
去宜蘭還可以跟大客車共用機慢車道,
遇障礙更可以待狀況解除再行,
沒人說廢除禁行機車後就要逼著大家一定要騎上去吧?
你還是可以照著自己覺得安全的方式騎車,
真不知道你在反對什麼;就像有人規定開車一定要上高速公路嗎?
滿奇怪的。

bulahe wrote:
先把台灣的用路習慣搞好才是正本清源的作法。

沒看見嗎?
這棟樓還是有人以不守規矩為習慣。
這種路上的不定時炸彈才是該掃除的對象。

那該怎麼搞好?
今天想到了,睡一晚之後明天就會好嗎?
黃牌要待轉是很誇張的,因為可以成功的條件是要天時地利人和,

技術要穩、格子要大一些、白牌要少、不會有白線後面的小車突然往前衝硬擠進去待轉格。

塑膠車龍頭轉到底,車體一斜,一下就轉過去,野狼雖然是排氣量小,

但是待轉也沒有塑膠車那麼輕鬆容易,更何況CB400.

讓我覺得這個規定不是依照機車特性,而是為了符合其他通常規定,而忽略特性上本質的差異。

官員們為了不會影響到許多人所作的這個規定,硬性犧牲黃牌的路權,期望達成齊頭式的平等,

在條例訂定的目的上,有顯然的可議空間。


紅牌的規定不能行使機車道,因為路權使用上是『比照汽車』。

因此又是用簡單的規定上的『適用』便利與否,忽略汽車與機車本質的差異以及外觀條件的天壤之別。

紅牌一般道路上禁行機車道,因為『視同汽車』,但是到了『機車禁止進入』的大學校園,認定的方式

立即從『性質上』改變為『外觀上』。更遑論提供外車停放的私人大樓,因為紅牌外觀上既不是汽車,

性質上也不是機車,因此處處遭受刁難。當有路上的小蜜蜂『嗡嗡翁...』的尋覓目標時,放在機車格的

紅牌,就會被開一張違規停車;而停在汽車格上的紅牌就會東移西移,或是眼紅撞到。


因此,當規定的目的以及過程,僅僅為了合於社會期待,以及行政上的便利,

可以說嚴重的悖離了『規定』本身所存在的意義。

『飆車』的問題不在於規定的條文是否繁雜,而在於青少年是否因為精力無處渲泄,更因為父母為了

經濟的壓力而努力的加班,迫不得已的忽略的與孩子共同成長的時間,以及社會對於成功的定義,幸

福的價值,等等的價值觀。


『對立』也不是因為民眾本性上時常存在著衝突的情緒以及頭上綁著藍藍綠綠的頭巾,而在於特定人口

為了製造假象,為了取得利益,甚至是為了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利,透過媒體,透過口耳相傳,假借諸如

『自由』、『平等』、『正義』之名,踏著許多人的肩膀,甚至是頭顱以及鮮血項目標前進。


當我們下意識的不斷接受『真相,就藏在新聞背後』的時候,那麼真相,就會一直的藏在背後,不會有

『大白』的一天。


因此,我認為,為了避免模糊焦點,一次挑一個或是兩個抗爭的點就好,沒有哪個法案的通過,

不是透過無數的協商,以及不斷的妥協。但是也因為法案的眾多,細部規定的難以絕對透明(因為

過度的民主,代表過度的缺乏效率,行政效率),因此許多細則的關乎應該擁有基本尊重、基本權利不

應該的少數人,權利就在透明度不足以及利益交換情形下,被當成了籌碼,給換掉了;而被權利換掉、

犧牲掉的原因,往往不是因為公益色彩濃厚,而是因為少數的權利不足為道,就像在土耳其的飛彈默默

的被換掉,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罷了。


飛彈成為犧牲品對許多人來說可能是不痛不癢,但是,權利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文縐縐的說了這麼多,我覺得按照規定讓社會知道紅牌100%的比照汽車而行使,只會造成更多的不便。

而不管是哪一種交通工具,都不應該被交通立法相關人員的便宜行事以及背後不為人知的黑幕,

訂定『宣誓性』的規定,『你這樣違規,違法,但是這次就算了,我不罰你。』

『你這樣違規喔,行照駕照麻煩拿出來。』的選擇性執法。如此只會顯現法律規定制定的不完善,

以及後續許多申訴、訴訟、甚至是衝突的產生。因此這樣的立法,是毫無遠見可言的!


所以對於『非遊行』式守法的繞行市區熱門交通路段,例如忠孝西路、忠孝東路、基隆路、和平東路、

復興南路、信義路、基隆路、仁愛路、凱達格蘭大道、重慶南路、襄陽路、館前路、忠孝西路,是個相

當可以引起社會關注的路線。

而黃牌的可以選擇性在不特定路口三輛至五輛待轉,讓大家看看這麼大的一臺車待轉,先不說角度差一

些造成需要多次來回調整才能進入格子的窘境,光是格子內先停了兩台塑膠車,黃牌就不用想進去格子

裡面了,更何況同時又有其他塑膠車一起想要擠進去所會造成的危險以及擦撞的經濟損失。


tansywen wrote:
所以你的問題是汽車駕...(恕刪)


我的意思是

不管是二輪還是4輪

大家都能控制自己不違規

到處都跟國外一樣,禮讓的禮貌有了再說吧

不然大家都在爭快爭道的

頭破血流才甘願~~~

wenigma wrote:
我的意思是不管是二輪...(恕刪)


國外還不是靠重罰 罰款加重
現在再拍禁行機車的鴿子 改拍未打方向燈 同車道超車 逼車的
一定會參加的,我已經受夠跨河大橋的機車道了,歪七扭八,甚至一半路寬被水溝蓋占據是在搞甚麼鬼,並非機車數量反映一個國家的質量,一座橋可以歪七扭八,一條路凹凹凸凸,這才反映了一個國家的質量...
我到覺得白牌兩段式左轉還比較好...
難不成八線道的路.100.125要直接左轉?
不怕被撞死喔?
我寧願要兩段式左轉我也不要直接左轉.又不是瘋了...
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想要直接左轉我到覺得是有些人根本是自己懶得代轉.而要去爭取廢除兩段式左轉...

黃牌廢除兩段式左轉還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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