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0316 wrote:請問一下,有人四輪車...(恕刪) 請問你有考汽車駕照了嗎?<===請回答你說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第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機器腳踏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去年舉發第45條第4款11588今年1-9月 6916
nicky6336 wrote:我真期待哪天紅黃牌能號召幾百台車在下班時間不鑽車縫乖乖排隊看那些整天無腦說機車等同汽車的人有什麼感受...(恕刪) 法國重機幹過這事來抗議政府本來想禁止鑽車縫的政策...好像是大成功。因為市民嚴重的感受到「明明有縫你不走、硬是擋在我面前」,被車流回堵的威力...
bvmbmb wrote:法國重機幹過這事來抗...(恕刪) 我想不用多~~連續一個星期在台北縣市主要幹道這樣做就可以了還有都是精華地段也都一車一汽車格~~都坐在上面聊天~~看急著找車位又沒位子的四輪會不會瘋掉只有幾台不鑽太沒威力了~~又會被逼車多一點才有影響力
BBSST wrote:(4.550cc以上之紅牌大型重機 , 可依公告時段行駛國道6號 , 國道8號與國道3號新化以南路段!恕刪) 終於有重機騎士PO正確的消息了,不然那些拿雞毛當令箭的"機友",又要PO什麼法律過了國道"全線"開放只是時間問題這類的蠢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