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o322 wrote: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條文,是可以跟發文主要行駕照的阿,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
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
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
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
律師。
你要不要把第6條列出來,或是你"認為"這位警察是依照第6條哪一款?

拜亞 wrote:
今天我從回家的路上,在台北某個路口被一對抓紅燈右轉的警察欄下來。
我依規定從道路內線車道等左轉燈左轉,年輕的警察看到我擠在左轉車陣中,走到路中間硬要把我攔下來。
我照他指揮靠路邊停了下來,這位警察自顧自的走到前面(沒先看車牌顏色)跟我講: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回菜鳥:請問我依規定左轉有什麼問題?
菜鳥竟然瞪著我,叫我把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繼續問他:請問我是犯了那一條那一款?
菜鳥:你剛是內側車道左轉?
我說:大型重機依規定跟小客車路權相同,當然是在內線照燈號依規定左轉...
菜鳥:所以我有說你違規嗎?
我說:我沒有說你說我違規阿!
菜鳥:所以我有說你違規嗎?(臉拉不下來...)
我說:我"一直"都沒有說你說我違規阿...
這一講他就更不爽了...於是我就慢慢動作掏皮包...
這時學長就從後面走來講道:這台是黃牌重機拉...(對學弟使了眼色)
很客氣的跟我講,先生麻煩行駕照借看一下,我們要確認你有駕照...
我依然慢慢拿出我的行駕照,學弟拿到駕照就拼命打手上的電腦,學長在旁跟我哈啦...
查完就學長收了交給我,我就當學長的面講:麻煩請把學弟教好,現在大型重機越來越多,這樣不行啦...
學長:謝謝啦,不好意思...
警察有權利欄車沒錯,但在我問清楚問題,您回答我之前最好給我放尊重點...
(車上還有錄影機在錄影的情況下)
我才不管是上頭要業績(最近很多爛招)、還是個人能力有問題,或是有色盲...
請看清楚牌色、搞清違規楚狀況、再拿出那拉不下臉的官威來...
在台北長那麼大第一次碰過警察像這種狀況外的...
先問一句
你的車有前車牌嗎?
NIKITA有200有300你告訴我沒前車牌要怎麼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