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子得 wrote:想了很久真的睡不著…...(恕刪) 主要責任應該還是在汽車身上-->閃紅燈要停車再開,但樓主朋友不知道會不會有經過路口未減速的情形-->閃黃燈要減速,法院應該會交由車鑑會來分析責任吧...R.I.P
單純看路權~汽車輸,肇責約:7/3~6/4.實際情況要看2車到達路口情形如何,又事發地形如何?再來詳細確認肇責比例.自摔的話,肇責比例應該會再高一點.因為駕駛"未注意"因素就會多一點.不一定撞到汽車後方,汽車就無責.在汽車駕駛未注意,開很快情形下,機車也是可能撞擊汽車後方.
米咖 wrote:看樣子應該是基隆路與...(恕刪) 你們好~並不是基隆路那個車禍!我是有看過車禍影片。以前自己也在TIS跑擋車組的錦標賽!早上我已經請親戚幫忙詢問對方家人願不願意賣這台車給我。如果在世的都沒問題之後~我想我會去靈堂擲杯問一下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