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過失"太被濫用了,

故意闖紅燈,故意蛇行競速飆車,故意邊開車邊滑手機,然後再撞死人都被歸類為"過失",
判得遠比性侵還重N倍,根本呵呵...
bear753951 wrote:
真的不能憑新聞來下判...(恕刪)

能撞成這樣,似乎那位重機騎士的車速也蠻快的,要閃來不及閃?

看他年紀輕輕也沒有駕照,想必也沒什麼騎過重機的經驗。

無照駕駛,想也知道就是想要拉風享受騎車的快感,連駕照都沒有的人跟本不把交通規則還是人命看在眼裡。

想騎重機爸爸買給你,想要什麼爸爸通通買給你...

自認為有錢凡事都能解決的人,殊不知這次撞死了兩條生命,就看這位年輕人要怎麼對家屬給個交代
會把R1M拿來練騎家庭絕不會是一般小康家庭
加上新聞指出肇事者父親施壓警方低調可見應屬權貴
但依台灣法律解決方法就是錢
好點就全額賠
惡劣擺爛就像去市場買肉秤斤論兩還要殺價...

毀了一部好車~

看新聞說是用零用錢買的~

有錢人家零用錢還真多~

除了發生戰亂的國家外

人命最不值錢的大概就是台灣了

死兩個人竟然可惜的是車?!

厲害!
SPRITEANDICE wrote:
昨日 四月三號 男...(恕刪)

警方調查,楊姓男大生,前天早上9時許,跟父親2人,各自騎著重機遊玩北海岸,怎料行經台二線35.8公里處,楊男發現前方簡姓姊妹簡選(68歲)、簡美有(56歲)騎車車速太慢,竟然加速飆車,怎料不慎碰撞姊妹機車車輛,三人倒地不起,其中姊妹倆當場沒有呼吸心跳,楊男在痛得哇哇大叫,送醫搶救後,姊妹倆宣告不治,楊男則住院觀察。

警方表示初步判斷,楊姓男大生疑似車速過快、無照駕駛,超車不慎釀禍,事發現場完全沒有煞車痕,但因楊男頭骨骨折,仍無法製作筆錄,必須等楊男清醒後才製作筆錄釐清事發過程。(突發中心陳偉周、戴之聖/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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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蘋果新聞說,男大生只有普通重型駕照.. 根本沒大型重機駕照,所以是無照...

覺得前面騎太慢,直接變身為 死神飛彈 ,二條人命就這樣沒了....
風澤 wrote:
毀了一部好車~
看新聞說是用零用錢買的~
有錢人家零用錢還真多~

真的
有時候在自助洗車場
會看到那種才20出頭的年輕人
開著400~500百萬的新車邊車聚邊洗車
只能說
唉~幸運的精子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台灣有蠻多幸運的精子到處亂搞 這其實只算是小咖的!!!
這位年輕騎士應該有學到教訓了吧,但若傷得更重些,或許
能讓他有更深的體會。

stoak wrote:
所以害三命關「3年1...(恕刪)


重點是...中途還可以出來考街頭藝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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