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前面已經說過就是要...(恕刪) 你說鑽車縫?我管那叫做"車道分割"若這是種不妥的行為那應該所有機車都禁止併車乾脆所有道路都改成一線道好了.因為每條線道車與車的距離換算成機車的體積也差不多是"鑽車縫"的行為了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通通不准併行.大家一起塞到天荒地老.你說好不好?我真不懂為什麼在台灣把機車當成機車騎是種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