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98050123 wrote:請問各位我這樣算違...(恕刪) 你不爽被檢舉,你可以連帶那一排都一起檢舉阿..很多都有你那樣心態阿 自己被開 其他沒被開 那就全部都舉發一起下水~~有很多人幹過了!(搞不好那一排有檢舉你的車主喔,應該沒行人會無聊舉發 大概都是停車車主看到 不爽黃牌也停上來XD)simona1500 wrote:樓上不是有人貼出法...(恕刪) 認定有問題啊..沒立牌情況下 判斷的看法是有人舉發 就是妨礙到舉發者,一旦叫警察基本上會開單..因為不舉發,絕對會說警察吃案不處理..
K98050123 wrote:請問各位我這樣算違...(恕刪) 靠近彰銀門口那側畫滿紅線.你也可以打電話報警檢舉4輪違停光看google地圖就有7輛給他停好停滿.彰銀再右轉轉角開始一直到華南銀.就開始立牌人行道禁止停車.更有一處還有消防水栓.更不能停車你也可以去把那排機車全掃光阿
笑死人,什麼比照汽車路權,鬼島專有名詞,一直以來停車規定都馬是看體積,難道公車跟卡車可以停到一般汽車格裡面嗎?開放個大型重機就在那邊比照汽車叫人家黃牌小機車停去汽車格,要不要開一張未繫安全帶,頭手超出車體行駛?比照勒,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