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vin wrote:
那我是行人, 我100公尺可以8秒跑完, 我可以在不"造成任何人困擾"的前提下, 橫越敦化南路嗎?
沒有造成任何人困擾是重機的觀點, 如果下閘道後汽車要換車道, 撞上了正在分流要直行的重機...
不管是什麼制度, 都不可能盡如人意, 但如果替少數需求開了一堆的特例, 那最後就是一片混亂
路上塞車時, 汽車可不可以也去公車專用道分流一下?
橋上塞車時, 汽車可以不可也去機車道分流一下?
機車道塞車時, 機車可不可以也去自行車道分流一下?
站在受益者的一方, 當然覺得為何不可? 如果是這樣, 那還需建立什麼制度?
有縫就鑽, 有空位就擠, 最後就是通通動不了
因為所有被限制的一方, 都不會覺得自己被限制是合理的
行人的舉例,好像對又好像哪裡不對。似乎和車道無關。
1.路上塞車時, 汽車可不可以也去公車專用道分流一下?
現行規定不可,主因是專用道,但公車有上下班時間(大部分6~23),理應開放無公車使用的時間給其
他車輛使用,增加使用效率。
有人說半夜哪會塞車?呵呵,我在中港路下交流道往市區遇過不下10次。上交流道方向也不遑多讓。
通常要走到英才路知後才會比較疏解。
2.橋上塞車時, 汽車可以不可也去機車道分流一下?
現行規定是可以的(有錯請指正),只是有劃分機車道的橋梁多數有做分隔島,想去也去不成。
反而比較常見地下道,四輪的小車在塞車時晶由機慢車道通過。
ex:台中太源路地下道。精武路地下道。
3.機車道塞車時, 機車可不可以也去自行車道分流一下?
規定不行。但沒人在取締,跟2一樣。
我想大家在討論分流的問題時,想的是同一件事。
分流出去的車子會不會再插回來?不爽應該是在這裡。
如果分流出去的車不會再匯入,當然要加強分流。
如果會再度匯入,那就是另一種的插隊模式而已。(當然自己也不要當龜車,別人要繞過你)
上個月去義大利,米蘭羅馬,重機BMW1200、三輪的重機,也還蠻常見的。人家的高速公路也可以上。
人家塞車一樣鑽車縫。
仔細想想,當四輪都沒縫鑽龜速或是靜止的時候,機車鑽車縫有何不可?
不可鑽的原因只是眼紅居多。
不安全?怎樣的不安全法?
我認為在高速行駛的時後鑽車縫才是真的危險。而且不要區分機車或是汽車。
危險駕駛的是人不是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