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違規「滿紙紅字」上國道有變數


bore wrote:
我倒是覺得'應注意...(恕刪)

我也贊同用路權來判

但是在國道上重機自摔,騎士不會360度隨機亂噴
而是照著慣性以摔車前一刻的時速往前移動

有保持距離的話,基本上不會那麼容易撞到騎士

如果真的這麼危險,國外不會讓騎士上國道

magiQ _ Q wrote:
我也贊同用路權來判...(恕刪)


國情 人情 用路環境也不一定都相同

就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喜歡拿國外來比較

magiQ _ Q wrote:
如果真的這麼危險,國外不會讓騎士上國道...(恕刪)


國外有應注意而注意的條款嗎??
若國外已經以路權下去判當然不怕

但是台灣沒有啊

charlie771223 wrote:
國情 人情 用路環境也不一定都相同

就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喜歡拿國外來比較

日本重機可以跟在汽車後面
順著車流騎70KM/H
台灣應該找不到
要怎麼跟人比

magiQ _ Q wrote:
我也贊同用路權來判

但是在國道上重機自摔,騎士不會360度隨機亂噴
而是照著慣性以摔車前一刻的時速往前移動

有保持距離的話,基本上不會那麼容易撞到騎士

如果真的這麼危險,國外不會讓騎士上國道

自摔還有SOP只會往前移動

自摔也有很多原因吧!
何況有可能被A,A別人,被嚇到,爆胎...
有可能機車倒地人往前飛,撞前車人往後飛,A到隔壁車人往旁邊飛,還有可能車飛走人在原地...

01forever wrote:
撞前車人往後飛


你確定你物理不用重修?

去google 慣性

magiQ _ Q wrote:
你確定你物理不用重...(恕刪)

他的意思可能是人撞到貨車變肉餅後反彈
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反正別人孩子死不完,我無所謂。只要那條應注意且能注意但未注意的法條不會找上門。

老肥兔 wrote:
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恕刪)


這條哪裡有問題了?
該注意的不注意本來就該負責
你要反對的是恐龍法官而不是法規
傻傻的…

Leonyang1603 wrote:
這條哪裡有問題了?...(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 什麼就做"應注意"

就是判定方式是由法官自由心證

實施絕對路權才是國外標準的做法

玩自由心證,就應該要改為陪審團制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