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
請記得自己先前的說法!
我可以告訴您:台北橋我是光明正大的違規行駛!
您可以告訴我誤闖跟違規行駛的差別嗎? 其實都是一樣900元!
我違規行駛的目的就是要一個影片能證實而已, 我當時很希望被後車拍攝然後檢舉, 這樣就不用藏半年了!
(其實我這種騎法, 後車也不想檢舉.......)
沒有數據怎麼跟政府談判? 數據也可以是影片!
你有去過交通部與立法院嗎? 您知道我們去要準備多少數據反駁嗎?
您要說我違規, 我沒意見, 但請不要牽脫別人!
我不會跟您一樣, 黃紅牌最終必須合併, 一起合法行駛高速公路!
交通部會議上有一個工會(我忘記了)說你們(重機)沒資格上高速公路, 請問要什麼資格?
原來現在是流行號召(<550)的大家一起走高架或者禁行機車,然後自行錄影存檔,
才能跟政府談取消禁行機車這鬼東西!
謝謝,米咖兄我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