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3更新 [問題]CB400 訂車後想退訂


mjfan wrote:
訂金跟定金是不一樣的...(恕刪)



受教歸受教

你貼的那篇文全都是大陸的新聞、人民網

不是台灣的法律吧?
如果只是大陸的法律...


你這是指台灣就是大陸的?
店家出聲被抓包了,許店長好歹也換個帳號吧!

強收訂金一萬,現在光業績損失就不知是幾倍了
看了樓主貼的契約,我也是認為樓主在法理上屈居下風。
契約都簽了再來指出其中條文不合理並不能推翻契約的有效性。要是覺得契約不合理就不應該簽名、下訂,這是消費者的責任。身為消費者購物,簽約下訂也是完全在自由意志下完成的吧?

我相信這也就是為什麼店家很理直氣壯的寄存證信函的原因,他在法理上站的住腳。

至於說店家應該退錢以顧人情之類的呼籲,我的感想是,要是你是店家,被顧客三不五時的毀約退錢,那你生意也不用做了。這種事是互相的,顧客的錢是辛苦錢,做生意的也一樣賺的是辛苦錢。

這種一時衝動簽約下訂的事我也做過,我還是用信用卡下訂的。結果隔天後悔去跟店家討回訂金被拒。我當下很生氣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要求止付,結果反而被信用卡客服上了一課,告知我既然在自由意志下跟商家簽下合約,我就有義務履行合約。要有什麼爭議他請我跟商家循法律途徑解決,但信用卡公司將不會止付。最後我就是當成繳學費。


caramel wrote:
人家給不給試車是他的...(恕刪)


這次怎麼不說自己是許店長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1906893&p=3

存證信函說以合為貴,但從頭到尾都是我主動聯絡你。
到現在連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這叫做成年人?
一萬元可以讓不只我一個網友學到教訓,這很划的來。
alicepalicep wrote:
強收訂金一萬...(恕刪)


這樣說可能太勉強了. 依之前的經驗應該是簽一張紅色大大的單子 -- 定型化契約.
是不是對車行比較有利. 我就不知道. 不過簽之前應該都會看過. 條文沒很多.
上面比較重要大概就是 "車行必須於 xx日前交車" "退訂訂金沒收"
有些會附帶 "無事故,若有原價買回之類的"

大部分車行的確是不會給試車的. 連 七八十萬的重機都一樣. 頂多給你看看外觀. 發動引擎.
要嘛,你也可以找另一家技師去檢查. 這些都在簽之前就知道的事了.

從前幾天到現在看來, 樓主好像還有關於貸款的事沒說?
真要沒辦法, 看看有沒辦法跟店家商量吧. 說不定會有效果多了.
不然為了這一萬元可能要上不少趟調解或法院之類的

(edit. 更正錯字)

Shakechen wrote:
這樣說可能太勉強了....(恕刪)


貸款我已經跟銀行說,店長態不佳,也不讓我試乘,所以已經取消了。
不過我覺得神奇的地方是遠信金融竟然一通電話後,店家就說等和銀行簽約完,就讓我試乘。
把消費者白痴嘛!簽完就等於我的車了,還試乘勒!!!!!
民法249條內容:
第249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店家一般都會定對自己有利的契約,讓店家可以拿到訂金(抓第2),例如某a原來到b店訂車,但後來跑去c店買車。但以現今的情形,店家若不給試車,以致抵觸了店家自訂的契約第五條交車後車輛「現況」瑕疵擔保責任。買車前不能試車,交了車後卻要消費者承擔瑕疵責任,我想樓主就和消保官繼續用這條去處理吧(抓第3)?

milanquan wrote:
民法249條內容:第...(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提供的法規

piggy0909 wrote:
可以大略描述一下嗎?


內幕不太方便放在網路上啦....我不想被告

caramel wrote:
人家給不給試車是他的...(恕刪)


去球鞋店沒有提供試穿的服務嗎?

我前天才去摩曼頓買鞋子,試穿那一雙有瑕疵,我請他調貨過來,也沒說需要付訂金

因為店員也不敢保證掉貨過來的那一雙鞋子不會有瑕疵,所以留電話就可以走了

你是在消什麼毒?! 店家不合理就是不合理,違法就是違法,你今天怎麼不拿一萬塊去丟去河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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