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大型重機停汽車格的下場之一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看吧這車友夠守法吧....(恕刪)


這也好笑了吧
我公司前面唯二的汽車停車格
每到下午其中一格自動變成大型白牌二輪停車位
甚至是兩格都變成機車停格
我也沒看任何人來貼貼紙
連交警也沒來拍過

樓主這留言的人太天真了吧
黃小狗 wrote:
照片裡的車是GSR600 紅牌
紅牌車比照汽車都多少年了
你想砲人也做點功課


少無聊了“你”~~~
沒看到標點符號“?”
疑問句用“?” 不知道是國小幾年級教的喔?!
在01不能問?問就是砲?
你最屌了......什麼都會......乾脆去當交通部長好了!!!
無聊~~~
(我竟然還回這篇,我更無聊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看吧這車友夠守法吧....(恕刪)

看來
只會盲目反對重機且無知的人還是相當多的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其實一格汽車停車格要停2台或2台以上的大型重機(以下均以重機稱之)不是不可行,是執行上暫時有困難.

重點是在開立停車收費單的PDA沒辦法開單
依現行每半小時計費方式,停車收費員每半小時得去巡一次自己的管轄範圍
每一格汽車停車格在同一車號每半小時內只能開一次單(因為一格只能停一台汽車)
當停車格已經停第一台重機時,第二台重機停入同一停車格時可以開單(此時視同第一台重機已經離開,但實際仍停在停車格內),
在半小時後在劃單時也只能加劃第二台重機的停車單,第一台則視同離開,PDA沒辦法計費.

這也是政府為了省錢省事,在不修改停車計費PDA程式之下的權宜之計.
除非停管處有編預算來修改這個程式,加上法令修改汽車停車格可以同時停放2台以上重機
才有機會開放一格汽車停車格停2台重機




MilkPaPa wrote:
其實一格汽車停車格要...(恕刪)

讓可以停的進機車格的大型機車就停機車格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看是要計時還是計次都ok。
法規應該修改為重機停汽車格
一格應停前後二部比較OK

一格停一部看起來太空了
真是可悲無知的人民......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看吧這車友夠守法吧....(恕刪)
我覺得不如把重機定義成機車 而不是汽車 這會不會比較合理
這種思維 改天超跑都被定義成飛機了

R Y wrote:
我覺得不如把重機定義成機車 而不是汽車 這會不會比較合理
這種思維 改天超跑都被定義成飛機了

有些劃在人行道旁的機車格重車根本上不去好嗎?
如果停在機車格被移車or刮車or倒車的機率大概是100%吧...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為什麼台灣人要把重機看得那麼畸形?

我騎車上下班(重機),都是找機車位來停。
停汽車格也是會,找收費停車場,停在監視器的可見範圍。
但要停在路邊的汽車格,我絕對不敢,這社會太多紅眼魔人了。
每天光是騎高架上下班就是挑戰。

可以把紅牌改回黃牌嗎?? 紅色很容易吸引一堆瘋狂的鬥牛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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