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好說的,危險駕駛 罰款六千以上 最高兩萬四...罰定了---------------------------從某些人的發言裡面,就足以了解某些開車大爺的心態了重機當時並無從判別MPV在他左方,何以重機非讓他不可? 若是讓他,結果導致危險,那又算誰的?MPV車主從閘道進入時,它就已經看見重機了,應該要減速,然後從重機後方進入快速道路,這樣不是常理嗎???為什麼兩輪的就非得讓開不可?如果是我,我會分三段檢舉他,我記得這個可以重複罰,活該不過事主那時候既然發現對方有問題的時候,就不該跟那麼近在他後方..因為這時候對方故意急煞的機率非常大!! 如果是我,我會整個慢下來到60,遠離他就好....事後再叫他罰款,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