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機車優於汽車的地方就在於機動性,在車陣高速移動時,鑽車縫是危險而不適宜的情況。但如果車陣速度過慢(譬如平均速度十公里上下),那麼鑽車縫反而是發揮機車機動性與緩解壅塞的好方法。
按照法律來說,包括腳踏車再內的車輛都不能鑽車縫,但大家還不是鑽的很高興?腳踏車還無視紅燈哩!
臺灣的狗屁法律早就得不合時宜了,必須從頭到尾重新修訂,只是臺灣的政客……

總歸一句話:不爽請檢舉。
騎重車的大部分也都有行車紀錄器,那些在吠的哪天就不要被檢舉的哀哀叫。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本人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