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苗栗客委會文化發展中心汽車格禁停黃牌?(新增令人傻眼的官方回覆)

我以下的留言被管理者刪除, 理由是

8.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將會直接移除。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因此, 我作了以下的調整:
1. 沒有針對誰
2. 沒有攻擊、侮辱、影射 任何政府法令, 也沒有我的感想
看官看完有任何感覺是你自己產生, 不是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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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針對大型重型機車的政令宣導短片有2個重點:
1. 停車比照汽車, 請停汽車停車格
2. 行駛比照汽車, 禁止同車道並行與並排


基於一般守法民眾對政府的信賴關係
收到這樣的訊息, 直覺就是遵守照做.
誰知道裡面會有陷阱?

那是不是以後政府的任何政令宣導
民眾還要檢視一下相關法條
避免因相信遵守而實際上反而是錯誤的窘境?

撇開第1點
來談談第2點

最近01上的討論和員警實際的回覆
禁止同車道並行這一條也是天大的誤會

原來這一條僅限於快速公路與平面單車道(該路段僅1車道, 雙向都有1車道就不是單車道)須遵守
快速道路與一般平面道路無此規定

台北市的高架道路, 像是市民高架和建國高架都是快速道路
大型重機在上面同車道並行並未違法


所以各位騎士, 可以放心的恢復機車的優勢, 把它當機車來騎吧!
基本上95%以上的路段都適用


結論:
交通部宣傳短片的2個重點, 現在回頭來看, 其實都是違反法條.
(我只是闡述事實, 沒有我的感想包含在裡面)

inori1115 wrote:
昨天去苗栗看煙火,路...(恕刪)


停車場與路邊停車格法令依據不同

不可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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