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討論的是"公有停車位"的問題,當然,本大爺不是付不起錢啦,就跟汽車一起收費,沒問題呀,有收費就一格一車,不要搞什麼一格多車。我也非常讚成,今天不管是汽車,或是紅黃白牌機車,不想跟大家擠在一起的,付汽車位的錢,一樣也可以停汽車位呀。那為何白牌機車停汽車格會被開單罰錢,而不是開停車單?您有去想過這問題嗎?
煩請大家好好想想,在都會區,一台重機,佔掉一整個大汽車位,這是大家想要的嗎?我有汽車、白牌速克達、黃牌速克達,我開車我也不會用汽車的角度在看一台機車,那不過是一台cc數大的機車,不要用一台汽車的角度來看他。
今天不是要去炮誰,而是要去討論這件事。
lch0564 wrote:
很典型的"得了便宜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