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要看地方了,我們地下室機車車位反而比較不夠,所以很多人都把機車停在自己的停車格(還好車位夠長夠寬),管委會倒是有協調說一輛機車只要繳100塊年度清潔費就可以了.建議樓主再多多與大樓管委會協調看看,我們這邊管委會會議倒是從沒聽住戶反映說重機停一定要停大停車格.
Subseven520 wrote:我想你也很清楚 黃紅...(恕刪) 我的認知是得停而不是應停 隨便路上問個人認為停機車格合理還是停汽車格惡法亦法 但每個人都有選擇守法與否的權利特別是這種合情合理卻不合法的行為是誰說爭取權利的同時就一定要有所犧牲?合理的事情是可以併存的 不然憲法哪來這麼多條?等你人生100%無違規在來說教吧
Princesex wrote:我的認知是得停而不是...(恕刪) 我天天都在違規呢 而且我也沒想跟你說教的意思 你誤會大了別人怎樣騎 怎樣停我管不著說真的你問路人 大概也會分兩派 這樣問的結果有意義嗎如果真的有興趣想要做問卷 我這邊有運研所的人 再PM我吧 讓數據來說話
大重能停汽車位對我社區的大樓而言已經是遙不可及的夢想我社區大樓已經連7年禁止大重進入原因是1. 一開始就沒有規劃機車位2. 地下停車場坡道設計只有汽車才能安全行駛(建築法規?)連有汽車位獨立產權的所有權人也不行每年開管委會都被否決已經無法從內部協調只有走司法途徑所以樓主您算幸福的了
我家的車位是獨立產權的,所以管委會直接有出公告,只要汽車位裡放得上都可以,但是就是不能堆放雜物。所以我們現在的停法是,我太太的摩托車停在車擋後面,中間是我的車,前面的空間再放我的GS,剛剛好。不過也是因為現在開掀背車啦,哈。到時候如換車可能太太就要去抽機車位了。
曾經是167戶的社區主委,對於大型重型機車,我們的做法為:管委會基於住戶方便不會刻意的要求停在一個平面汽車位,確定平面車位是你的私人所有產權,你可以停在自己的車位內剩餘的空間,不超出您的平面車位,這是您個人的權益.....更甚至開放只要不妨礙他人進出,不造成其他用戶抱怨,不違法亂停消防通道,公共使用空間,您的重機可以停在你想停的位置上一台汽車只能配停一台重機,最多兩台機車或是一台機車+大重型機車,超過一台以上機車,就請每個月多付100元設施保養費....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