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說法蠻好笑的...不一樣的東西拿出來比..."我是重機,我要上國道、快速道路、汽車路權"-->沒錯...就法律層面來說因為法律通過啦...法律付與權利..."我是重機,也是機車,我要停機車停車格,我要機車路權"-->沒錯...就事實層面來說阿重機真的就是機車啊...重機是機車是事實...你問一百個一百個人應該都會跟你說重機是機車..."這些人改天加一個警鈴,可能會變成,我是警車,我在值勤,我要警察執勤時的路權"-->錯很大...第一...就法律層面來說...法律沒說加警鈴就變警車...自以為是警車!?違法...第二...就事實層面來說...非警察的人裝個警鈴你就變警察了嗎?你問一百個人應該每個人都會跟你說不是...你知道你舉這三個例子好笑的地方在那了嗎?不同的例子放在一起比?mipec1987 wrote:在01老鼠屎很少的你...(恕刪)
csshvci wrote:您的說法蠻好笑的.....(恕刪) 三個不同的例子?第三個是依照前兩個例子所想出來的阿重機騎士一堆人不就是在那邊喊12項?意思就是種機要汽車路權也要機車路權阿...我忘記了,這是台灣,你就得依照汽車不好意思阿,這時候可能又要開始喊了,但是我跟你說不爽阿?搬家嗎...換國家住阿..是誰逼你在台灣這片大地住的對了...還有,你是哪來自信在那邊喊重機就是機車100人會有100人告訴你是機車?我就是把重型機車認定為汽車的那位,不要說個話都沒技術水準...就想泡了人啊數據拿出來阿PS,看不懂我在說的路權比喻的話就別回了
mipec1987 wrote: 三個不同的例子? 第三個是依照前兩個 在台灣機車還有路權可言嗎?待轉?走水溝蓋?大型重機只是較早取得“應有”的路權而已對政策不滿就要移民?那服貿、核四通通不用反拉通通移民就好了重機是汽車car…我看全世界只有台灣會出現這種言論吧?重機有125的輕巧靈活經濟嗎?重機有汽車的安全舒適承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