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015028 wrote: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汽車...(恕刪)


的確差不多就是這個圖~

但撞到的是人不是機車~

canon300 wrote:
如果親戚的摯友所騎的...(恕刪)


所以我連是哪種車都不敢提!
萬一我沒買我可不希望他們不好賣!!

(還是監理站會有記錄?)
丸子得 wrote:
想了很久真的睡不著…...(恕刪)


願死者安息!!

涉及傷亡的事故~是沒辦法以肇責來衡量的!!尤其是死亡車禍!!!

畢竟生命無價,財物損是可以路權來判斷賠償乘數(額度),而人身部分在法院判例是以社會身份地位(價值)及年齡來做基礎~以霍夫曼計算法......

所以,過失致死屬於刑事責任(即使只有千分之一的過失,就是過失了!!),除了極少判例肇事者無刑責外(老人從中央分隔島衝出招輾斃......)

接下來民事部份就是賠償金了!(除了強制險全額支付外,有保第三人意外險的部份,保險公司"原則"上是會以肇事責任來比例理賠,但是"人"的價值如何估算?.....遊民或是郭台銘??)

於是死亡和解金在協調時,通常都是以一種"行情"在處理....至於什麼是合理~就協調而已!!

此一案例~直行車三成過失,轉彎車七成過失(這是基礎,依實際情形會做調整).....

車子壞了修10萬~對方就賠7萬,剩下3萬自行負擔,但是也得賠對方修車費的三成,於是互賠結果,就是金額上的修正而已!)

但是人呢?......你是以100萬來求償,還是以1000萬來求償呢?對方一樣是七成過失來說,結果大不同!!
所以~人身部份在肇事責任比例上,僅供參考!!至少在我們台灣是如此!!!

以上!!





至於車子能不能買?...............就看你敢不敢買了!!
講得真好!
但是規矩的等到空檔再轉彎,還會被嫌這樣在市區開車,你等到死吧!
每天騎車上下班,最討厭這種汽車轉彎的方式,對於直行的機車來說,真的是很大的安全威脅
MARJORANA wrote:
逼車式轉彎,就是要像...(恕刪)

米咖 wrote:
好的, 只能說都屬不...(恕刪)


還要當自己不會騎車才行…

那影片我看了好幾次!!
始終不懂~沒怎樣就死了是為什麼
!!

www00800 wrote:
有開過車的人都知道汽...(恕刪)


驚嚇其實是~我當初看完影片的猜測!

他當時情況我也不得而知了…

感覺那個距離跟速度是可以停的下來,卻就這樣倒了!

唉…
你會發佈這篇文章表示你會介意
所以就別接手吧

Mianhuayubaby wrote:
但是我覺得不急著買,...(恕刪)


急著買的原因是,親戚從美國回來參加這場喪禮。而結束後幾天就會回去美國了!

這位車主在我小時候跟我不錯,但是我上了國中、他自己生了孩子後也就沒啥聯絡了!

要問~可能依然需要個中間人比較妥當!

而我買了是不會賣啦!

我也不知道怎麼跟下一任車主交代!

丸子得 wrote:
想了很久真的睡不著…...(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


車子不要買...以免人家看到又觸景傷情..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國賠有點困難

首先要先到地方法院交通法庭做調解聊解之後才能提起國家賠償

國家要具備違法事實 才能夠提起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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