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過彎撞對向砂石車判決與爭取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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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漏洞還太多了,並非路權至上.


我較想知道的是,死者騎的是新的CBR1000RR,不是有ABS
看影片,他前輪鎖死整台車翻了一圈,是沒做動還是什麼原因
ABS真的非救命仙丹,速度過快還是救不了...

阿雷固 wrote:
如果是我家人自摔釀禍,造成其他合法用路人的損失,我會負起賠償責任,
如果是我騎重機摔死害到其他用路人,請轉告我家人賠償,並在我的輓聯上寫個"死有餘辜"。


說的好聽...轉告你家人你家人就會賠償嗎?搞不好也是死者為大還反要人賠償吧!

你要不要寫張以後只要你違規造成他人受傷、財損甚至死亡,你將無條件放棄訴訟且賠償受害者所有要求,若不幸你亦往生,則你家人必需承接所有一切不得拋棄繼承,記得要你全部的家人簽名並帶去法院公證一下。

要不要PO這張法院公證切結書我想也無所謂啦!畢竟你也不可能做的到

Daniel789002 wrote:
說的好聽...轉告你家人你家人就會賠償嗎?搞不好也是死者為大還反要人賠償吧!


我就是等你說這句,誰都不能肯定家屬是否仗著傷故而去求償,

懂了嗎,我能對自己的交通肇事負責,難保家屬不會牽拖無辜的合法用路人,所以我們根本就不需要講什麼人情事理,端看路權與法理對錯。

沒有什麼死者為大,法理才是最大。
灰三郎 wrote:
我反對機車上國道,
反對噪音⋯


你去國道旁住個一段時間就知道,現在重機不能上國道依然每天半夜都會被噪音吵醒
看到"重機"兩個字就沸騰了!!!...
.
.無期限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無期限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無期限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無期限不支持重機上國道
.
阿雷固 wrote:
新聞連結重機高速過...(恕刪)

mazdaspeed95 wrote:
舉雙腳贊成....我...(恕刪)
表速100實際沒100吧?我上次騎TIGRA在速限40公里的地方恍神騎到60公里過去,相機也沒拍下去,讓我懷疑這個儀表到底灌多少水…
人家不是在爭取上國道
人家是在要求交通部歸還路權
原本的路權被交通部鴨霸收去口袋了

Diego11599 wrote:
表速100實際沒100...(恕刪)


台廠統一都灌水20%
如果表速是100 其實只有80
這個案例唯一跟重機上國道的關聯性就是,如果今天重機可以上國道,也許他就不用走省道,導致意外發生

yinhsien wrote:
兩碼事重機違規死好...(恕刪)


賠屁........
台灣法律 只保護 受傷 那一方
才會有那麼多 橫衝直撞 重機 機車..等等在平面道路 鑽來鑽去

法的判決 沒聽過一句 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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