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不愉快購買寄賣二手重機經驗分享/學習

我去查記錄,我10月8號匯款給他,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10月9號牽車。在Line上我10月20就跟他講輪胎的問題。那個時候我已經把車子牽回這家二手寄賣店家抱怨。老闆娘也推薦的一個輪胎保養廠,我也自費換完輪胎才通知這個店家的老闆,的絕對不是41天,最多就是十天。各位可以看一下附上的Line上的通訊日期

謝謝樓上關注車友的提醒,事實上我有去問過一位負責車禍鑒定的朋友。他說新舊傷痕很容易分辨的。專業的警察還有監理所負責鑒定人員都可以清楚判斷出來。等到有一天如果真的走上了法院,法官就會要求做官方的鑒定報告那時候就水落石出了。
真理越辯越明,請各位車友多多提供在購買寄賣二手重機時,還有什麼需要注意事項,可供未來其他人參考。謝謝
Albert3417 wrote:
重機車友在本討論區看(恕刪)

第二點
如果他今天不付訂金就不給試車
我覺得這間店基本上就可以不用看了
除非他試完不滿意可退
大間又如何?只要保證跟車況良好,怎麼會不敢讓你試
我只能說當作一次教訓了
但我對這間車行觀感也不怎麼好
在小老婆那邊,動不動就要上法院
這樣只會讓別人覺得觀感不好
不能說太多,不然等等就被吉了
試不試車爭議很大
假設買賣有賣方,買方,仲介,甲乙丙三人,車子有問題就是這三人其中之一
如果一群人試車又不買,那麼就有的灰了

就跟婚姻仲介一樣,大家都試騎過,大家都不買,然後都被騎爛了,那麼還得了

3C還有其他商品會讓你這樣玩?打開來玩一玩,不是我要的再裝回去,然後下一個再當新的來賣
完壞了,要算賣方,算仲介還是最後一個碰到的?
樓主和店家各說各話,到法院去說吧。這裡也不是法院也沒有名偵探柯南....
建議直接走提告程序吧,不管是消費者或店家,乾脆直接互告,證據會說明一切,屆時也煩請將判決結果讓網友知道,究竟其中是有一方說謊?或者只是認知差異而導致誤會?相信網友都很關心。
謝謝樓上的建議,這個建議非常受用,所以我去諮詢地方法院的官員。他說判決書可以在司法院的官方網站查詢,這是公開的網站,也許有一天等判決書下來我就可以把它Po上網去,給各位重機車友參考學習。作為未來購買寄賣二手重機的規範及注意事項
消基會協調的結果/寄賣二手店家回覆

我節錄一段店家回覆消基會的內文:
"如果這次購買經驗真的那麼不開心,也是可以提供收購那台重機,並非故意消極不處理,但未獲的O先生正面回覆。”
在收到消基會給我的協調回覆之後,我有回覆店家的收購提議。店家提供以25萬元收購,以下是雙方之間的對話內容截圖。

Albert3417 wrote:
消基會協調的結果/寄(恕刪)

就這樣???

店家沒再回復了???

40.3=>25 有點扯...
有些車友的意見是非常中肯的,從他開始銷售的方法及後來處理抱怨的程序,我覺得他非常有經驗。寄賣二手重機這個市場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Long way to go),前幾天有幸跟台北市選區的市議員吃飯我跟他提到這個問題。他跟我說可以透過議會做一些規範的,但要等這次選舉完後,畢竟這也是為選民服務,加強對購買寄賣二手重機消費者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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