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av24 wrote:法官該做的事情就是在行政法庭追訴 悜戒交通部官員為何立院三讀早已通過的條文。交通部卻遲不執行交通部顯有行政怠惰之嫌這就是實情。 以昭公信重機上國道是於法有據的鐵的事實勝於雄辯 三讀通過的法案要送到行政院,再送給總統公告實施吧,這樣才完備。在還完成前就乖一點吧,吵也沒有用,法官也莫可耐何。
yuanchih wrote:三讀通過的法案要送到行政院,再送給總統公告實施吧,這樣才完備。在還完成前就乖一點吧,吵也沒有用,法官也莫可耐何。 所以你不知道當年總統已經公布實施了 ???所以你不知道當年總統已經公布實施了 ???所以你不知道當年總統已經公布實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