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天秤 wrote:
您說的4~6倍大概是純粹以汽車與重機的面積來算吧~
但是,重機在道路上,一樣不能併排行駛,要保持行車安全間距
您的4~6倍算法,
是指重機4~6排前後左右緊密緊靠行駛,
這.....有可能嗎???
另外,當然人會選擇最適合的交通工具,
如果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當然是一個選項,
可是就如我之前所說的,
重機普及率畢竟仍然不高,(入門款的黃牌重機可以買2台白牌重機了吧。。。)
現況要開放,只能說很難.....
你都提到極端算法了,當然行車狀態也包含塞車時.
以台灣都會區上下班時間高速公路塞車時間並不少,時速低於40更是隨時可見
且機車載行駛時可採用之字型行車法來縮短車距,增加使用效率.
更勝者,你開口閉口的經濟效應,那一人機車來取代一人汽車不就是更有效率嗎?
(今早騎車跨過高速公路旁時看到高速公路塞車整個動彈不得前後看不到塞車盡頭,
光是視線內的這些車在那發動著不能前進,吹著冷氣所銷耗的油料就毫無經濟效應)
有錢人買一台國產汽車,都夠我們這些窮人買3~4台國產黃牌了
光一個月的公司汽車停車位3000千支出,都可讓我們窮人每兩年無痛換一台新的的機車.
說到安全,就算以目前的進度,
重型機車在快高速公路累積的死亡人數再過100年都比不上汽車一年在高速公路死亡的人數.
你還是多為那些汽車著想才對.
(就像跑到海邊戲水游泳,不去擔心溺水死亡,卻在擔心會不會被鯊魚咬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