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2008 wrote:大部份的汽機車駕駛還算守法我本身也是守法的汽車駕駛重機駕駛在爭路權時把自己當一台車但上路時又以自己機車的便利到處亂鑽 前兩句話聽你在豪洨最後兩句重機本來就是有汽車的路權跟機車的便利性這是絕對沒錯的
狗子2008 wrote:大部份的汽機車駕駛還算守法我本身也是守法的汽車駕駛重機駕駛在爭路權時把自己當一台車但上路時又以自己機車的便利到處亂鑽 守什麼法?交通號誌與交通標線當參考叫守法?一年上繳18億叫守法(這還是警察不認真的數據)
狗子2008 wrote:大部份的汽機車駕駛還算守法我本身也是守法的汽車駕駛重機駕駛在爭路權時把自己當一台車但上路時又以自己機車的便利到處亂鑽 1. 山路一路50的限速,跟四線道限速40你有遵守嗎?願聞其詳2. 重機本來就是機車,鑽車縫是被允許的,像美國機車在塞車低速時可以share lane(鑽車縫)澳洲這邊只要車陣停止,機車就可以鑽沒必要用齊頭式平等硬逼著機車陪著你塞車
狗子2008 wrote:看各位的回覆如果重機...(恕刪) 不然您期待什麼回覆呢?要我說我會好好在路上教導別人怎麼騎車看到有人亂騎就把他打下來嗎?或是你有更高明的方法去管理那些你跟本不認識的人的駕駛行為更何況你有什麼權力去管別人怎麼騎呢?這又跟什麼車可以走什麼路有什麼關係呢?好的騎士視為理所當然是也沒錯但為何乎視這些人的權力再把看到不好的強加到這些人頭上您前面的發言和這樣的回覆有理性嗎?
狗子2008 wrote:希望重機騎士或是團體...(恕刪) 我們陳述的也是路上看到的狀況啊我自認我很約束我自己其它不認識的我可管不著也無力管也請不要以為騎重機就一定有參加什麼團所以這樣跟我能不能走什麼路有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