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黃牌.我停機車停等區

四輪駛進停等區故意佔用, 請問有幾台被檢舉?

由此可見騎機車的心地都很善意, 心胸都很寬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高架橋我不鑽~~
平面車道我拒絕當白痴~~
Beautiful life comes from every shot
個人是"絕對不進入機車停等區"…
文中提到你的好心(不想後面排一條,而前方卻淨空)…所以進入格內,但此行為的另個角度來看是
"你紅燈時違規進入機車區"雖不被檢舉,但也被白眼……
我去遵守法條,造成"多數人不便"…該法條才有修法的機會…
你的好心,導致多數人方便,但結論是"250cc以上愛違規"…
那只會造成"嚴格執法,取締違規車輛一途……

沒辦法,買車時就了解"大型重機"的法律規定,所以有規定的地方就去遵守(不走機車專用道,不停機車格,不二段轉),但法律沒規定的就自由發揮,久了才會有"大量的民意,導致修法!!"

其實會有這個問題的都是常違規吧

是不是違規走慢車道才會面臨要不要進等停區的問題

如果都把自己當車,排在汽車後面

在快車道行駛

怎麼會進到等停區?

把自己當汽車有那麼難?

不要亂鑽一通
kmorgan wrote:
如果是同時有警示燈和嗚笛,早就闖紅燈了,不會乖乖在那邊等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

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得』是可做可不做,所以警察可以『忘了』開警示燈、嗚笛...
Howdy Mate wrote:
如果警察沒有在執行勤務

各警察機關應本「勤查嚴管」原則,加強下列內部管理措施:(三)嚴禁公車私用
所以警車出門,我就當他是執行公務,只是急不急的差別
Howdy Mate wrote:
不知道正義魔人會不會去想檢舉?

『北市警表示,經統計有9成的警車違規是因執行公務造成...執勤當時未開啟警示燈和警報器,且收到罰單已距離執勤一段時間,提起申訴恐引起爭議』
ponjiayulady wrote:
在快車道行駛
怎麼會進到等停區?

外側快車道,也有機車停等區

ponjiayulady wrote:
其實會有這個問題的都...(恕刪)

兩線快車道接停等區很正常,請問您到底有沒有駕照與行車經驗!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rstmeqft wrote:
個人是"絕對不進入機...(恕刪)


小弟十分贊同您的言論
不過無論如何,這個事情非常簡單,重點是以下幾個項目

1. 交通法規不允許大型重型機車停於機車停等區
2. 如果您要停於此,有罰單或是被檢舉請自付即可

很抱歉,在我看來
停於機車停等區、待轉區、行駛機車專用道,都是屬於不符合交通規矩的行為,畢竟法令目前是如此規範。
因此,前面幾位有以上行為的朋友,小弟也會認為您不尊守規矩,不過也僅此於此罷了。

基本上在不造成他人不便的情況下,小弟也是視而不見
而有關法規的部份,小弟也認為有必要修正,不過在修正之前,我願意遵循交通法規,僅此而已。

不過還是希望各位朋友前輩,務必清楚的告訴後進晚輩正確的法規
而遵不遵守、則是個人的選擇,謝謝。
菜鳥爸爸進行式
kmorgan wrote:
交通法:第四十五條寫到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這是大陸的法規...

台灣的法規,除了高速、快速公路外,並沒有同車道並行、超車的明文罰責

平面車道,同車道內右側超車,是違規的;但側面安全距離足夠,同車道內左側超車,是合法的

而超車的條件是,兩車都在行駛狀態

所以在停等紅燈的靜態車陣當中,小綿羊騎到停等區等紅燈,並不違規
(不要跨雙黃、雙白,不要超過停止線)

重機,理論上不能在機車停等區等紅燈,騎到前面又很難不超越停止線...
(枱面上不能叫人違規嘛)
wetty wrote: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恕刪)


也對啦~~~一句值勤公務中就可以輕鬆帶過
所以警察邊騎車邊講手機,停紅燈在滑手機當低頭族
車子停在紅線
開車不繫安全帶等等之類的情況
還有抽菸吃檳榔的
其實都是在值勤公務中
大家都錯怪了
ponjiayulady wrote:
其實會有這個問題的都是常違規吧
是不是違規走慢車道才會面臨要不要進等停區的問題
如果都把自己當車,排在汽車後面
在快車道行駛
怎麼會進到等停區?
把自己當汽車有那麼難?
不要亂鑽一通..(恕刪)

你住台灣嗎...

你確定有停等區的線道四輪都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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