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砸重機的林姓男子~老婆

妳幹嘛為了別人做的錯事懲罰自己???


當事人都不知廉恥了,妳在怕什麼丟臉???? 有沒有搞錯!!!


假如有人再來問妳是不是妳老公,妳就說:不知道,看起來很像吧! 或是乾脆給對方電話,讓其他人直接打電話問你老公...
所以整篇文章到最後發現,怎麼會是男生回覆的呢?女生真可憐,被假冒出來息火!!

天天吃阿鈣 wrote:
沒人想知道你們四角關...(恕刪)


你也可以嗎?
如果樓主所言屬實

那真正受害最深了除了樓主以外

還有那位被砸車的可憐車主

大老婆 小老婆都被你先生給X了

可以想像他的頭上壟罩著綠光的畫面
感覺是反串的文章

貼這文章是要大家罵那個女生、討拍?
事情的本質就是不該砸車、不該亂搞!
現在就像是要轉移焦點、積非成是

勇於面對 wrote:
雖然事情並不是我做的.但是我是他太太我不用連帶責任一起面對嗎?


奇怪了,砸人機車的人是你先生,跟你有什麼關係?你要什麼責任?
所以他們互相 一個小王一個小三 不管怎樣 你老公外遇就是事實...管那女生有沒有跟她男友分手還是怎樣

你老公已經坦承他跟那女生有發生關係了 妳覺得妳要付什麼責任? 因為妳們有了小孩以後 之後的生活

不像以前甜蜜 導致他外遇 妳很自責?? 反正真正的原因 只有妳自己知道 妳也不需要說明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加油吧


勇於面對 wrote:
主題:我是砸重機的林姓男子~老婆

對不起....
我先生這件事件造成對社會不良的示範及當事人的機車毀損.
我本人在此感到非常的丟臉及抱歉.
可是事情並非像新聞及當事人所說的那樣.
我先生跟當事人的女友是國中同學沒錯.
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

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
所以導致我先生去女生家時.
在樓下看到她所謂口中前男友的機車在樓下.
醋勁大發傳LINE給女的問她為何妳家樓下有妳前男友的機車.
而女的不理會我先生.
我先生因而失控做了不該做的事.

我不知道當事人的女友怎麼告知當事人的.
但是我相信她女友沒告訴他她劈腿.
更沒告知他實情.

我先生在這個女的還沒搬家前.
就去過她的租屋處兩次.
她之前也是租在東海街裡2樓的套房.
搬新處也是女的傳地址給我先生的.
她和我生先發生過兩次性關係.
而且是帶著我那3歲多的女兒去女生的租屋處.

我其實已經有察覺到有異樣.
只是還在找更有利的證據.
我女兒曾經告訴我說.
爸爸帶她去阿姨家.
我當下沒想太多認為女兒童言童語.

我今天會出來發表這篇文.
而是我忍了許多天.
因為我週遭的友人頻頻問我.
新聞報的是不是妳先生.
我不知該如何面對不知該如何回答....

因為剛開始我不知我先生外遇.
我還認為新聞及當事人說的是事實.
我還感到丟臉死了.
先生為了糾纏一個女人而做這種丟臉又變態的事.

直到這幾天我狂追問下.我先生才親口坦承.
雖然我的打擊很大.
但是我還是要出來澄清事情的內容.
我並不知道我這樣做對嗎?

但是我背負著異樣眼光的壓力.讓我快崩潰...

我知道我先生砸人機車是不對的事.
當事人要如何處理我也無權更無資格干涉及任何的言語.
我只求一個真相.
有人想過是我無法工作是我無法面對認識我的人.
雖然事情並不是我做的.
但是我是他太太我不用連帶責任一起面對嗎?

我飽受無形的壓力.
我真想逃避但是又不行.
因為我有個女兒.
所以我捍衛我的立場.


只能說

有什麼樣子的老婆 就有什麼樣子的先生!

你們倆真是絕配!...

勇於面對 wrote:
我先生跟當事人的女友是國中同學沒錯.但是他女友卻是我先生的小三.並非是追求不成.女的騙我先生說她已經跟當事人分手了...(恕刪)

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講
如果這話是雙方都承認
可不可以說尚存可議之處

如果說這話是妳老公說的
不但未必是真,也可能毀人清譽,會犯上公然汙辱之罪的
最後連你也會有事

文明社會講求的是證據
在沒有證據可茲證明的情況下
單方面的言論不足採信
更何況妳老公也無權干涉他人戀愛的自由
那是一個人,不是他的物品
跟老婆說這種理由
然後將砸車合理化
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叫妳老公出來面對,躲在女人底下算什麼男人。
只會逞一時之快,出事反而還不敢面對。

整件事重點砸車要求道歉加賠償。少用別的事情來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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