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國道衍生初的議題-車道分割的好處(部分人稱為鑽車縫)

米咖 wrote:
都是一點紅在亂的, 抱歉, 不過我所說的也都是事實!
...(恕刪)
所以在沒有配套完整前,相信多數民意還是反對全面開放。對吧!(完整配套=嚴格取締所有交通違規+大幅提高交通罰鍰+完整的第三責任險制度)

不然,我繼續宣揚:「試辦開放南部橫向國道行駛紅牌重機」;而你也可以繼續宣傳:「黃牌上國道、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良心建議,與其要等立法院修法曠日費時,在修法未完成前也可以請你們口中「最支持路權」的陳議員即刻要求「台北市全面開放白牌行駛市轄高快速道路」,相信在台北市的帶領之下,新北市開放白牌行駛新北環快也是指日可待。讓我們拭目以待

現在早已經不是戒嚴時期,一切以民意為依歸;我可以不同意你所說的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不過我也擔心陳議員應該不敢支持這樣的主張,否則下一屆也不用選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違停的確跟路權沒有...(恕刪)


我不太懂,上國道和機車違停人行道有甚麼直接關聯?

會因為白牌機車違停人行道所以重機不准上國道
還是因為機車違停人行道沒有配套措施??所以重機不准上國道??

吳弄 wrote:
我不太懂,上國道和...(恕刪)



沒人這麼說吧!

是有人斷章取義,用不當比喻試圖製造對立罷了

vicence wrote:
沒人這麼說吧!是有...(恕刪)


感覺就被硬連結起來,知道的會理解
不知道的就被誤導
兩碼事被混為一談
米咖 wrote:
是, 搞清楚了, 支...(恕刪)


沒有什麼歸不歸還的問題

而是政府本就應該公平的一視同仁

不管4輪或2輪都有付稅金

而且而是使用同一條路而並不是各自有所屬的專用道

所以就應該享有一樣的路權

像要開放重機上高速

國外也一樣開放

政府只要把駕駛者習慣改變過來就好

不管4輪或是2輪都可互相得到共同的路權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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