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w-man wrote:所以我就說嘛!把重...(恕刪) 又一個...問題是機車為什麼要套用汽車規則指著重機然後說你要照四輪方式行車,我以為古代才有指鹿為馬你不會有疑問嗎?路權跟行車方式有什麼關聯?不要政府說什麼就認為是對的,有點思考能力好嗎?
個人認為 法律要先修改 在來開放 無論是惡意逼車 或是惡意煞停 只要確實有行車記錄器舉證 違規者被撞死無罪 不要在有什麼道義責任 什麼死者為大之類的 第三者因無法抗拒所發生的意外也不可以罰 這樣在來開放 照理說罷了 不是不贊成開放 而是機車摔車在高速公路上ko率真的太大了 壓過去的機率也大增 路確實是大家的 但是也要付得起這個責任跟義務 再來要求這個權利
開車在國道 死亡機率超級高因為覺得鐵包肉 就像吃了無敵星星 就油門灌的比誰還兇 鐵包肉耶 死也是死對方怎麼會是自己死呢? 結果還沒起到乩 就掛了所以重機還是別上去比較好四輪都擺明跟你說 國道是我的競速場 你旁邊玩沙沙吧汽車駕照拿了5年的感想一年國道死的汽車多還是機車多 我想因該沒人敢拿出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