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高速公路就好危險好可怕?讓數據告訴你真相!

jameslee0723 wrote:
簡單的話來說,就是...(恕刪)

白木汽車駕駛不是只有高速公路才有,
你在一般道路遇到的話誰來保障你的安全呢?
前兩天台88汽車逆向8公里高速對撞你的看法呢?禁止汽車上路嗎?
一個政策必須有良好的配套,請問什麼叫做良好配套?針對逆向對撞的問題,請問政府的配套措施是什麼呢?
其他國家有所謂的良好配套嗎?
我想你所謂的良好配套就是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吧。

yww wrote:
我舉個例子好了...大家的所得稅,如果讓大家來選擇,應該每個人都希望能減稅(誰會想要繳那麼多稅給無能的政府)。但是減稅對整個國家來說傷害不小 (詳情大家可自行GOOGLE),如果真的讓大家減稅了,大家是否已經準備好了接受準稅的衝擊?這是否就是大家所希望的未來?到時候所出現的種種問題應該是誰出來負責?是提出減稅的人負責,還是官員負責?
同樣的,如果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我個人希望能全面讓所有速度能達一定標準的車都能上高速公路(既然數據是德國那就應該比照德國的數據,也就是時數達60km/h以上的都可以上高速公路),對我和許多機車用路人來說,交通方便許多。但是,如果大部分的機車都能上高速公路,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否大家能夠接受?這是否是大家想要的?
我個人絕對沒有不容機車上高速公路,如果開放我也絕對會騎機車上高速公路。但是如果結果變成汽車和機車都塞,到時候大家的不便(車流減慢、時間上的延誤等)與民怨,怎麼辦?
是否有人應該來負責?誰負責?是tansywen或小薛負責,還是官員負責?還是所有的支持機車上高速公路的網友負責?還是所有的機車族大家一起負責?那又為甚麼機車塞車機車族要負責,汽車族就不用為塞車負責?
然後呢?之後該怎麼辦?一句"汽機車都有權利可以塞在高速公路上",然後汽車和機車都塞,難道甚麼事都不用做了、不用改善或解決問題嗎?汽機車不同天分車牌單雙號上高速公路?禁行某些路段或時段?分排氣量?汽機車高乘載?無論用任何方式,有沒有可能到最後是否反而變成不是大家到最後所樂意見到的結果?
或許您不能理解或體會,您可以說我想得太多,但我不是拐彎抹角。.....(恕刪)

那請問現在汽車在國道塞車了,尤其假日國道大塞車,汽車駕駛都希望誰要負責呢?
交通部長?還是怪自己幹嘛沒事開車上國道?
總之都不是自己要負責吧?
看你一直在塞車這件事上面圍繞著,
平面道路上下班一天到晚都在塞車啊,你要怪誰呢?
那為甚現在國道塞車你不怪因為汽車太多,
反而煩惱將來開放重機上國道,塞車了就是因為開放重機的錯?
也好,至少多了一個可以怪的對象吧,反正絕對不是因為自己開車上國道的問題。
別國可以買槍,我們也要開放買槍。

因為台灣殺一人沒死刑。

我們要買槍自保。

開放公投吧~
POISC wrote:
別國可以買槍,我們...(恕刪)


只有笨蛋才會拿刀拿槍
喝酒開四輪去撞,自己頭按還能減行,然後操經大哭跪拜=有懺悔
就可以關了出來喝了再撞,可以關了出來喝了再撞,可以關了出來喝了再撞
台灣的法官是很NICE的,因為開四輪喝酒開車是國情不同啊

yww wrote:
我舉個例子好了.....(恕刪)

你覺得開放機車上高速公路會使塞車更嚴重
我反而不這麼認為

你覺得過年過節
30萬一人汽車比較塞
還是30萬一人機車比較塞?

所以如果你支持125以上可上高速公路
為了國道不塞車,我挺你~~~~

tansywen wrote:
良好配套就是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吧。


我所謂的良好配套就是先改善汽、機車駕照的考試方式。

再來討論汽、機車路權問題,身為一個以機車代步為主的用路人。

我當然也很希望白牌的路權可以再多一點,但是不先改善汽車駕駛人心態以及駕駛方式。

讓機車上快速道路或者高速公路真的好嗎???

如果真的發生事故,誰來負責?

騎車一摔,基本就是準備辦後事了,開車的再來說一些有的沒的,有幫助嗎?


tansywen wrote:
台88汽車逆向8公里高速對撞你的看法呢?


看法很簡單啊,開車上路也會被撞死。

除了保險保多一點,真的出意外,可以理賠給對方以及留下費用給家人不然怎麼辦???

台灣現行法律就是這樣啊,自己不幫自己想辦法,誰幫你想辦法。

tansywen wrote:
針對逆向對撞的問題,請問政府的配套措施是什麼呢?


這可以討論啊,看到底是單純駕駛人行為或者道路設計不良,讓人誤會才會讓事故發生。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xboxted wrote:
全車種上高速公路是可行的
但前提是實際速度要可以達到90~110公里(不是表速)
普通100~125cc的機車根本就跑不到90公里

另外100cc以上機車開放高速公路的下場是..........
政府會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費用,借此降低高速公路的車流量

所以你還想要100cc以上的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嗎?
先開放紅黃牌上高速公路才是可行的(恕刪)




看吧~ 才說要討論所有機車上高速公路

紅黃牌馬上跳出來反對了~ 這可以叫做紅黃白嘴臉嗎

高速公路最外側, 最低速限不過60, 為甚麼要可以達到90-110? 你說了算?

還是這是白牌達不到的速度, 所以你覺得這個速度很重要???
日本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嗎?
前面出事摔車被後車壓到會怎判?

發電老鼠 wrote:
既然德國證明高速公...(恕刪)


我贊成所有汽機車都能上高速公路,綁在一起提案,全部用路人都受惠
cavin wrote:
看吧~ 才說要討論所有機車上高速公路....

贊同所有 125都上高速公路.至少開放外線及路肩
90-100 125CC也是很容易的.23年的老車了.前幾天拼一下還有 120.實測看路邊示2公里跑60秒而己.馬錶是準的.所以個人覺得人就是很奇怪的動物.只接受自己的優越感.其實別人也不是很差也看不在眼底
並支持修法."應注意而未注意"取消.以行車記錄器為舉證第一證據.只要能提出證據都不該強加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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