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號外..機車上國道確定要準備(釋憲)了^^

csshvci wrote:
1.你提的特別法並...(恕刪)


在定義上,
大型重型機車是歸屬於機車,
機車是歸屬於汽車範疇,
在規定上,
汽車駕駛人是繫安全帶,
機車駕駛人是戴安全帽,

所以
a.有沒有規定汽車包含機車...機車是汽車的一種?
Y。
b.有沒有規定汽車駕駛(包含機車騎士)要繫安全帶?
N,汽車駕駛要繫安全帶,但機車駕駛不用。
c.有沒有規定機車騎士要帶安全帽?
Y。
d.有沒有規定c達成時不用遵守b?
Y,特別法優先適用,所以機車駕駛人不用繫安全帶。

交通部合法就好啊,你覺得沒道理,那是你的事,
交通部根本懶得理你。

用在維護,然後呢?
.


反對的人士說:重機是人包鐵,真的發生意外,會有很嚴重的傷害。所以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

二輪車輛發生意外,和四輪轎車發生意外,甚或是大客車發生意外,都會造成駕駛人或是乘客不同的損傷。選擇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就須承擔不同性質的風險,這是駕駛人或是乘客必須要了解的,也是他為自己的選擇所該負的責任。

那是他個人的事,你用別人的選擇來否定他的人權,你的人權素養在哪裡?會不會管太大?

反對的人士說:因為台灣駕駛人道德有待加強,所以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我想請問的是,駕駛人的道德要到何種程度,才會符合您心中的標準?或是符合大眾的標準?這標準要由誰來定?這標準該由誰來做測驗或衡量?是不是應該把所有交通工具的使用人都拿這個標準來檢驗?

這必須是依科學根據的判斷標準,若無法提出,您提出的只是一個無法被確認的理由,而只是想將問題模糊化。如是,您反對的理由將毫無正當性。

提出一個篩選的標準是好事,但是你是不是該先確認一下這個篩選動作是否能夠真的被有效實行。另,請回去把上面的第三點再念一次。

八、反對的人士說:我就是不爽重機上國道。

反對一件事,不需要理由! 你還是文明人嗎?

.
b.有沒有規定汽車駕駛(包含機車騎士)要繫安全帶?
N,汽車駕駛要繫安全帶,但機車駕駛不用。

???

這提答案好怪...跟你回答的a,不就矛盾了~自己跟自己矛盾?

機車駕駛是不是汽車駕駛? Y/N

法條上那邊有寫機車駕駛不用? :P

終於知道你為什麼一直不懂了...幫您找到問題了

上面兩個問題搞定就全解啦~:P

lovejerry999 wrote:
在定義上,大型重型...(恕刪)

csshvci wrote:
b.有沒有規定汽車...(恕刪)


不就說過機車駕駛人依照特別規定是戴安全帽,
而不是繫安全帶。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這是基本法理,也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的規定,
你看不懂這些,才是問題所在吧。
您可以查查...

特別法與普通法競合的規定 XD

"特別法與普通法競合時,僅與普通法抵觸之部分,規定優先適用特別法而已"

安全帽和安全帶有抵觸嗎? XD

你在車上能不能戴著安全帽再繫安全帶?

你在機車上能不能買條安全帶綁在身上再戴安全帽?

怎麼證明安全帽和安全帶抵觸? XD


普通法與特別法法律間,雖有普通法與特別法的關係,但特別法的規定如有不
足,時仍應一普通法的規定予以補充適用。例如房屋租賃,應優先適用土地法的
規定,但土地法關於房屋租賃無規定的事項,仍可以適用民法債偏中關於租賃的
規定。

機車騎士的特別法中有規定要戴"安全帽"...

但對於"安全帶"的規定有嗎? Y/N




lovejerry999 wrote:
不就說過機車駕駛人...(恕刪)

csshvci wrote:
您可以查查...特...(恕刪)


從立法至今,
主管機關都是如此表示,
民眾也都有完整的認識,
對於眾所皆知的事項,何須舉證呢?

"你在車上能不能戴著安全帽再繫安全帶?
你在機車上能不能買條安全帶綁在身上再戴安全帽?"

能,但法規並無此強制規定,
僅規定汽車駕駛人要繫安全帶,
機車駕駛人要戴安全帽而已。
但是您還是沒說安全帽和安全帶哪有抵觸啊...

而且您的描述也不完整

您說的
==========================================
僅規定汽車駕駛人要繫安全帶,
機車駕駛人要戴安全帽而已。
==========================================

但實際上是
========================================================
僅規定汽車駕駛人(包含機車駕駛人因為汽車包含機車)要繫安全帶,
機車駕駛人要戴安全帽而已。
========================================================

後者才是符合法律上描述的啊...
機車駕駛就是汽車駕駛啊~XD

如果真的要用不完整的描述那我也可以說
========================================================
法律有規定機車駕駛人要繫安全帶,
也有規定機車駕駛人要戴安全帽而已。
========================================================

我上面兩句的描述有錯嗎? XD

主管機關就不會有錯嗎?
我也可以說是主管機關便宜行事沒有照法規走啊~XD

lovejerry999 wrote:
從立法至今,主管機...(恕刪)
csshvci wrote:
但是您還是沒說安全...(恕刪)


安全帶及安全帽都是人身安全品部,
機車的不穩定性高,要求機車駕駛人繫上安全帶,
將使機車騎士在機車轉倒時,無法脫離機車來減低危險,
與該條文的立法目的相悖,所以斯時並無要求機車騎士必須使用安全帶,
日後又基於機車騎士的安全,規定機車騎士是戴安全帽,
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理,自毋庸再適用繫安全帶的規定。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N011217273

所以這個是在賣讓騎機車更危險的東西?

是說機車的安全帶也沒規定一定是要跟機車綁在一起的啊~XD

lovejerry999 wrote:
安全帶及安全帽都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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