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撰文者會不去看立法原文?
他自己都說到附帶協議的問題了 會不去看原文
執行的但書 怎麼可能跟你寫在法條正文上
你也可以投書記者
拿根本沒有但書這回事 讓大眾媒體去質疑政府啊...(恕刪)
你被開罰單可是你怎麼查都查不到這條。
警察跟說這是但書沒有寫在條文上。
你覺得如何?
你沒去看原文你也知道附帶決議啊。
可是你也是不知道根本沒有但書這回事。
很多記者都是聽到什麼寫什麼。
求證?要是記者都會求證就不會那麼多假新聞了
而且我也說了,我貼給你的連結是議事記錄。
討論了什麼都會寫。行政單位要遵守的事情。
如果有例外要行政單位依循特定方式處理就也一定會納入。
不然行政機關做事沒有依據。口頭上的討論是沒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