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U493 wrote:
既然 你開車時對週遭路況 車輛的判斷
有一定難度且無法適應
為了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著想
我建議你 不要開車或騎車 多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1
注意路況以及其他車輛的動態,
本來就是合格駕駛人的義務。
如果今天他會覺得機車小台,他沒有能力注意,
所以機車的路權應該被剝奪...
那麼明天他可能也會覺得自己難以注意到深色的車子,
所以主張深色系車輛夜間不得上路...
無法保持警覺心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動態的駕駛,
本身就是路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
應該優先被拔除路權...
以上,也是我的感覺啦,感覺一下又不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