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交通部騎士遊行活動直擊


路遙月彌 wrote:
環我白牌路權ˊˋ,至...(恕刪)

那這太恐怖了..我還是改搭公車好了..
Henry0320 wrote:
交通部是行政機關,非立法機關,而交通法規第92條(如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總統令也頒佈了,就是需由交通部依法行政,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試問各位,那個單位叫交通部要做評估,之後再依評估結果公告試辦重機上國道?
沒有嘛!既然沒有,為何交通部以地方政府不同意、民調反對等理由,『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目前尚無得行駛高速公路之路段及時段??


腦筋怎麼轉不過來

依法公告啦

現階段

公告的路段:

公告的時段:

為什麼"無"不可能是選項?? 那絕對也是主管機關的裁量權之一

現在不開放又不是永遠不開放,交通部會每季評估

就算以後重機在哪裡開放了,要是開放後事故多,違規多

交通部也可以再開會把開放路段時段改成"無"

很抱歉,有條件開放就是這樣,這不是無條件開放

不贊成以國道為抗議地點的行為



一群人停在國道上可能導致追撞事故,造成嚴重後果

ponjiayulady wrote:
腦筋怎麼轉不過來依法...(恕刪)


請問 "無" 的選項 要放 幾年??

重點不是選項問題, 而是→ 實際評估問題, 根本沒有去想配套措施, 直接否決實施,

立法 主要目的是 推行, 交通部有進行推行嗎?? 根本是阻礙執行面而已,

再者 我們是不是可以廢了立法院了, 因為立法通過後, 行政單位根本不會施作,

只有→ 無 的選項, 那他是不是違反了 立法院 所交代的施作事項??

如同 老闆 交代 下屬進行評估專案, 下屬擺爛推給其它人一樣的道理~

問問交通部是否有實際評估?? 還是給地方及民意投票表決?? 大家捫心自問吧~

你的腦筋怎麼還轉不過來??

allenlee66 wrote:
請問 "無" 的選項 要放 幾年??

重點不是選項問題, 而是→ 實際評估問題, 根本沒有去想配套措施, 直接否決實施,

立法 主要目的是 推行, 交通部有進行推行嗎?? 根本是阻礙執行面而已,

再者 我們是不是可以廢了立法院了, 立法通過後, 行政單位根本不會規則施作,

只有→ 無 的選項, 那他是不是違反了 立法院 所交代的施作事項??

如同 老闆 交代 下屬進行評估專案, 下屬擺爛推給其它人一樣的道理~

問問交通部是否有實際評估?? 還是給地方及民意投票表決?? 大家捫心自問吧~

你的腦筋怎麼還轉不過來??


交通部已經說了,他們會每季或每半年做一次評估

現在不開放不代表永遠不開放


有條件開放本來就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再評估

這次立法院立的是一條有條件,授權給交通部的法

要不然就找立委立一條全面無條件開放的法

這樣交通部就保證半句話都不說立即開放

所以請先搞清楚法律的性質和內容
只能說這次立法的第92條條文寫的並不嚴謹, 以至於每個人解讀的角度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依當初一些前輩跟交通部開會的過程, 立這條法的精神應該是請交通部在今年的七月一號公布試行的時間與路段, 結果交通部反悔了(因為一些外在的因素..如地方反彈等等), 又因條文沒寫嚴謹, 造成各自解讀的現象, 我覺得立法院和交通部都應該各打五十大板
怎麼不po一堆汽車會造成追撞的圖片?? 這是大型重機的理念及實際行動,

請問重機在你面前有阻礙的話,四輪汽車在你面前不是阻礙?? 聯結車不是阻礙??
good job~
hopefully one day we can share all the road with large heavy motorcycle
ponjiayulady wrote:
交通部已經說了,他們...(恕刪)


如果評估不開放...
早該在立法院就被否決掉了!
不會有立法通過了卻又不執行這種鬼事!
立法院通過的意思就是"開放"
而開放路段時段交由交通部公佈
用文字遊戲說路段時段是"無"...
根本說不通!!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ponjiayulady wrote:
交通部已經說了,他們...(恕刪)




嗯...我想你被交通部誤導了,請不要出來亂講好嗎?
在立委、車友協會跟交通部最後一次開會的附帶決議是說"應於"法案通過三個月內完成試辦的相關事項。
我在附帶決議手稿上只有看到"應於",並沒有授權交通部"評估"是否開放,立委都有簽名的。
是交通部在自己藐視附帶決議說要評估,還做了個不知道哪來的民調,請你搞清楚再來說好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