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指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據說在最初的含義中(不害[1]以及satyagraha[2]),有憐憫的意味,包含了對不同意見的尊重。公民不服從,是人們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之一,在許多非暴力抗議運動中都有使用,包括在印度(甘地的社會福利運動以及從大英帝國獨立的運動)、在南非針對種族隔離的鬥爭、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以及世界範圍內的各種和平運動。其中最早獲得巨大成功的是1919年埃及人反對英國佔領的1919年埃及革命。"(引述自wikipedia)我騎的是摩托車 不是車我不要把我的摩托車放到汽車停車格裡面我要求合理的使用路面空間
lordwinters wrote:"公民不服從(Civ...(恕刪) 你確定有那麼多人嗎???不合理的定義~~~很多東西都不合理,但是你可以不服從嗎?現在有相關程序,複決、關說等,況且當初都是用在重大權利耶~~~
小弟比較好奇的是~北部的人比較會在意這些問題嗎?因為我住新竹~平常是4輪跟2輪交換通勤有時騎重機上班時間從竹北走自強南路接慈雲路要到園區根本不用想鑽車縫~因為路肩等有空位可走的也都被4輪的塞住了也早已見怪不怪~也不會去抱怨平時走西濱也不太敢走汽車道~因為速度跟不上車流常會被逼車~某些路段只敢跟白排的一起龜在路肩騎~基本上我也只是把重機當作是很方便的通勤工具~可以上快速道路~有路權也有小車的方便性~會拿重車通勤的車友們想法都差不多吧
allenlee66 wrote:只要不影響他人安全, 如果真的是事故塞車, 警察也會叫你先行的, 只有一群鍵盤手才會一直炮你,再者我想你也是慢速通過塞車事故現場, 鬼島的鬼規定才讓交通這麼亂..) 你錯了,你沒看到這樣慢速通過塞車事故現場一樣還是被檢舉開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