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芭比 wrote:
很無聊的月經文~每天...(恕刪)
只是車輛是工具,在乎於使用者!
這句話,推~ 說實在的,重機現在愈來愈普遍了,經常看到反而覺得一點也不特別,說要真的能耍帥,我是覺得還好。
台灣的道路不大車輛又密集,每次的上下班還不是經常看到重機和一般機一起在排隊塞車,當一般機在鑽來鑽去的時候,重機還是一樣排隊塞車。我猜啦,可能是不是因為體積比較龐大無法悠遊於車陣之中,還是因為重機太過昂貴怕傷到愛機,當然啦,我覺得應該還是重機騎士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國民
。anyway,謝謝收看,廢話一堆。還是一樣,罪不在於機,罪在於人。人好機好、人差機X。就將~~

ps:我個人非常的不鼓勵機車穿梭於車陣中喔...要注意安全!!~
Rung wrote:原不想發言, 看到這篇忍不住發話. 有需要這樣嗎? 先不論他是否超速, 並行本來就不對, 既然無法加速錯開, 就稍放慢錯開. 禮讓一下會怎樣嗎? 難道你們要佔著路一路並行? 依交通規則, 超車本來就要按鳴喇叭或閃燈警示, 提醒前車有人要超車, 但卻常被人當是挑釁. 真是糟糕啊!
小弟跟另外一台車輛並行,發現到後方有一台重機,不斷蛇行想要超車,並且不斷閃大燈,當時兩車已經達到該路的速度上限,並沒有讓路的義務吧?只是那台重機閃燈閃到我超級火大,就給他煞車警告,並沒有停死,當然我當時的作為有所不當,但是該台重車充滿攻擊性的騎乘確實讓人感到很不爽
交通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
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
靠邊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