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s wrote:
在這鬼島要符合大眾期望是件很困難的事,一種米養百種人,今天45%的人讚成,就有可能有55%的人反對,我個人對這些事情是有矛盾的想法。
我覺得550cc以上的重車適用汽車與機車法規,關於停車,可以比照汽車法規,停在汽車用停車格,今天機車格全臺灣的大小一致,仿照機車停車法規不僅影響至其他機車停放使用者,擔心倒車,擔心刮傷,旁邊太大台要牽也不易,請大家想像如果重機仿照機車停車管理法的方式在台北停車,會是什麼樣子?除非重新規劃重機專用停車格。
在來是550cc上爭取開放國道路權,我不支持,開放快速高架道路已經算是很便利性的方式了
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不會像臺灣高速公路汽車密集度那麼高,不管是誰都會犯錯,
在那種限速高速的環境底下,肉包鐵與鐵包肉,出了事誰該負責?以臺灣的法律.....唉
在一般都市環境底下,我支持重車可以行駛機車道,但路上違停的很多怎麼辦?
臺灣人這種行車駕駛觀念已經維持了幾十年,改也改不了,但是機車還是照樣能騎
怎麼騎?難騎而已!左轉怎麼辦?比照機車兩段式左轉,但是車隊出遊我也支持行駛快車道待左轉
感覺起來很矛盾,但是我感覺這樣是比較好的方法....
(恕刪)
跳針魔人又來了........每次看到甚麼肉包鐵,鐵包肉就好笑
自己都說出台灣的環境了,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不會像臺灣高速公路汽車密集度那麼高,所以汽車密度高卻是拿重機或一般兩輪車輛來開刀?請問您是大頭X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