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挑釁?誤闖? 8輛重機騎上國道5號

只能罰六千嗎?
公共危險罪還真廉價,
拜託熟讀法規的01神人講清楚一點

tpccy6421 wrote:
我闖紅燈有看.......(恕刪)

我慧根不好 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這幾件事情的關聯是?

法律上有過失殺人及蓄意殺人之分別
舉證時若可舉證為蓄意則以蓄意殺人求刑
若無法舉證或當事人能舉證為過失則採過失殺人求刑

用殺人比喻有點過了
但是很簡單 用猜測的斷定對方是蓄意 是不成立的
更別說對方自述為過失


人品貴重,肖極朕躬 wrote:
只能罰六千嗎?公共危...(恕刪)

不好意思 最高六千
你有興趣騎個機車或走路上交流道可以試試看會不會更高
如果你要更高 手上拿個汽油彈可能會有辦法創新高
不知道你有沒有玩過GTA
大概就是這樣一個概念

十三少6416 wrote:
學長何時還要試騎?我來幫忙開道XD...(恕刪)

隨時!

請國道警察24H加強巡邏!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andy0819 wrote:
挑釁?誤闖? 8輛重...(恕刪)


從北宜下來一條直直

很多人大概都把他當路橋吧

我看過阿伯 阿審 屁孩 重機都誤闖過呢

sun88990 wrote:
如果是挑釁的那有勇無...(恕刪)

八位大伯被網路上的人罵來罵去
今天又還要請假從高雄坐車到宜蘭分局去到案說明
小小的誤闖 被媒體渲染成挑戰社會善良風俗 挑戰體制 衝撞規矩的人
這帽子扣得太大 也太重
巴啦巴啦碰! wrote:
從北宜下來一條直直很...(恕刪)

你突破盲點了,華生
有騎過的人就知道
南部有一條也是
88國3下蘭州
每次這種交通違規都比那種殺人分屍砍殺女友的討論的還熱烈

andy0819 wrote:
挑釁?誤闖? 8輛重...(恕刪)

就是有這種人
阿伯高速公路逆向更嚴重啦....上國道還好啦。

早就通過的法律卻被地方政府各種理由拖延通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