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s19 wrote:我只想知道一個答案!前方定點車輛減速煞車(非蓄意),後方機車"一時"煞不住,撞上去人車倒地,兩車各有損傷,但機車騎士人身傷害!請問前方車輛需要負道義賠償責任嗎???如果不需要,那麼就上吧! 你這個問題其實平面道路就發生很多了。只要你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是(等紅燈/閃避行人/閃避事故...等)而正常減速or 必須急煞而不是胖胖杯卡踏板或者抓寶可夢那麼沒保持安全距離的後車100% 肇責當然後車即使是自己錯也一樣可以告你傷害要以刑逼民,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而新聞也只會報到被撞的被起訴而已,在沒有紀錄器的從前當然就像帝王條款一樣,但在行車紀錄器普及的現在,這種情況下先不說可能連起訴都沒有、真的判了也是無罪,至於道義上你要不要包紅包是個人的事情,結案。
只開放車子上去的高速公路都那麼多問題了那再開放重機上去不知道會怎麼樣立法院是通過了但交通部要怎麼實行是有它的困難的說真的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困難的但如果沒有困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一直不實行--------------------------------------------------------------------身在玩重機這個圈子內真的說是有不少的老鼠屎來壞了這鍋好粥講些例子當部份的騎士要停車的時候都當自己是一台白牌的小綿羊去停一次10元的那種或是根本不用錢的但是說到要上國道自己又變成一台車了要跟小客車有一樣的路權我想這不是很矛盾嗎?請問你到底把自己當成是什麼啊?再來就是在快速道路上鑽車縫的不是少數雖然每次我跟朋友講不要這樣騎他們總是說車子也是這樣開啊一樣鑽車縫啊超速啊什麼的我真的不懂這個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一定要跟老鼠屎比看哪顆比較臭嗎?快速道路都這樣了平面道路更不用講了紅燈的時候還跟小綿羊一樣鑽到前面的機車停等區勒真的很猛政府拿出數據來反駁我們我認為這樣的作法是最好的透過一個是比較客觀的事實來反駁一件事情就如我上面所說的會有很多人來反駁 說這是我自己主觀認為的或是其他原因但是要反駁一件事情最重要的就是有客觀的事證才能做有力的反駁這也是政府現在用的手法所以我認為在我們一直要求上國道之前應該先提升自己的騎車素質當然還是有很多人很規矩遵守交通規則的騎但是這個大環境下騎士的素質真的很亂想想看如果在上面出事情了哪個冤大頭想陪啊車子撞車子車損賠一賠就好 人頂多皮肉傷吧那重機呢速度這麼快隨便一個骨折什麼的光醫藥費就好幾萬了然後因為骨折你不能上班所以我還要賠償你的部份薪水再來因為行動不方便我還要賠償你的交通費如果你無法自理生活還要賠償你一個看護費最後就是你的交通工具了隨便一台都不便宜比一個國產車的保險桿都還貴了然後你又會說你穿防摔衣啊什麼的你的車可不是每個人都賠得起在要求這些之前我想我們騎士的素質要先提升
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這死政腐快開放槍枝,美國可以台灣為什麼不可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我也要開放槍枝,自我防衛用
為什麼騎紅黃牌就這麼不想承認自己塞車可以爽鑽車縫明明是汽車路權卻隨時可以轉換機車路權超爽啦要一般人認為重機不是飆車族??那每一個重機都來裝速限~最多只能騎一百你覺得如何反正你們也不騎快~只要外型對麻~~平常假日跑山很像很乖一樣慢慢騎欣賞風景叫做安分守己喔??你怎麼不看看每天上班那先紅黃牌嘴臉鑽到無極限~綠燈衝第一~趕上班~超守法拉不要跟我說那些是老鼠屎~只要是上下班時段每個紅黃牌都一個嘴臉~爽鑽爽衝不是每個都是騎帥不騎快嗎??
weng193 wrote:人跑再快,也不能在快...(恕刪) 人沒事為什麼要在快車道跑?說個理由來聽聽看.如果法令規訂自行車可以上快速道路,且你有能力維持速限,沒有人會反對你騎自行車上去。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是立法院通過的法令,而且,不是因為速度而是為了方便與交通。貴松松的名貴跑車為什麼要去跑飛機跑道,意義在哪裡?就算不是貴松松的四輪轎車,你們開下去田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