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
這種事其實警察會同環...(恕刪)
這種只是治標不治本
一旦減少臨檢次數或撤檢查哨
過一陣子又會故態復萌
而且政府人力也不足以常態性設臨檢點
一個縣市政府能有多少環保稽查員
而且要稽查的案件又不是只有汽機車
還包括其他很多項目
再加上警察人力也是一大問題
警察平常勤務已經不少
假如還要常態性編制配合環保攔檢
只會讓警察勤務更加繁重
其實要治本
立法規範製造廠商或代理進口商
只要不符合環保噪音條件
一律不許上市或進口
否則重罰廠商
而上路車輛一旦攔檢到安裝不合
環保噪音規範之車輛一律沒收車輛並重罰
改裝廠跟製造商
這種方式才能治本




























































































